广西日报记者 周 珂 通讯员 苏国富
“给社会带来一份稳定,给家庭带来一份微笑”是桂林市兴安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陈光美、唐复军从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以来一直追求的目标。
2011年9月,兴安县司法局聘任已退休的司法所干部陈光美、唐复军任兴安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2019年9月,兴安县司法局成立兴安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复美调解工作室,“复美”来自陈光美、唐复军两人的名字。
交通事故纠纷素有调解难、理赔难的特点,但是从事调解工作近9年来,陈光美、唐复军用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身到工作中,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他们经手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案件90%以上都能得到有效解决。
“以心换心,用情调解,不管矛盾多么尖锐,不管纠纷多么复杂,只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带着感情调解,切实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找准情理法的结合点,再大的干戈也会化为玉帛。”当问到在处理矛盾纠纷有什么诀窍时,陈光美这样回答。
2月29日,颜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失控后与黄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颜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黄某未及时报案和抢救伤员,反而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黄某的叔叔与颜某家人就赔偿问题来到复美调解工作室进行了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他希望4月27日的第5次调解能够把问题解决。
“事故已经发生,对方态度诚恳,乡里乡亲就让一步。”“发生这样的事情,他的家里人肯定很悲伤,你也松松口。”在双方当事人各自商量的时候,陈光美、唐复军看准时机,分别走到两家人当中调解。
在陈光美、唐复军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了共识。“真的很感激两位老调解员,现在我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可以放下了。”黄某的家人对调解结果很满意。
在日常工作中,陈光美、唐复军除了调解交通事故纠纷,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给周边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有效减轻了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工作压力,真正起到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翻看陈光美、唐复军近3年的工作总结,一串数字格外显眼:2017年调解交通事故纠纷408件,涉及赔偿金额15092878元,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98次;2018年调解交通事故纠纷418件,涉及赔偿金额11547651元,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78人次;2019年调解交通事故纠纷436件,涉及赔偿金额91939367元,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73人次。
据了解,一般的调解机构一年平均案件调解数也就100多件,而陈光美、唐复军调解的案件远远超出了平均数,而且还在百忙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本可在家安闲度日的俩人为什么还这么拼呢?“我们不为名利,就想发挥余热,通过自己的付出给社会作点贡献。”唐复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