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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强首府人才新政18条”
广西日报  2020-04-16 09:04:30

  ●放宽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市外引进条件

  ●扩大现有人才政策适用范围、人才安家费补贴政策适用范围、“青年人才”范围

  ●在全市范围调剂超过500个事业编制,让高层次人才能够安心到企业创新创业

  ●探索开展政府雇员制,实行年薪制,按合同实行绩效管理

  本报南宁讯 (记者/乔晓莹)4月15日,记者从南宁市委组织部获悉,为助力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该市在现行的“1+6”人才政策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措施》,围绕人才集聚、平台建设、管理机制、服务保障等4个方面,突破性地提出18条创新举措。

  此次出台的人才新政中,提出了“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举措,在坚持全市市外人员调入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市外引进条件,其中,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中级职称教师,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持续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对批准建设的国家、自治区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由市级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运营机构不低于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开园补贴。

  人才新政扩大了现有人才政策适用范围、人才安家费补贴政策适用范围、“青年人才”范围:原来仅南宁市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才能享受的本市人才政策优惠待遇,现扩大到对该市有经济贡献的中直、区直驻邕国有企业各类人才以及在该市创新创业的驻邕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人才都可以享受;经南宁市认定的D类、E类高层次人才,2018年7月31日后在南宁市首次购买住房的,均可享受最高4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这打破了此前必须是新引入到南宁市重点支持企业目录以及教育、卫生等重点专业技术领域的限制;而且明确将青年人才年龄限定调整为40周岁以下。此外,南宁市还将建立在区外发展的广西籍杰出人才库,完善广西籍杰出人才长效沟通机制;对携项目落地或促成项目落地的广西籍杰出人才或其他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面对强首府战略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针对原有“1+6”人才政策的空白点,这次出台的人才新政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如市人才专项经费每年投入100万元,重点培养保险精算、金融科技、创业投资、资产管理等紧缺金融人才;对南宁市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至4倍,且无须缴存满一年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鼓励市企事业单位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南宁市高校、科研机构、行业领军企业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外城市选点建设“人才飞地”或创新中心,经评审认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每成功引进1个项目落户南宁可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针对南宁市的学术环境氛围不浓的问题和人才在体制内外流动不畅、存在流动壁垒的难题,人才新政明确,通过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鼓励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交流活动,争取更多高水平的学术论坛落户南宁;打造人才编制“蓄水池”,在全市范围调剂超过500个事业编制,让高层次人才能够在“保留身份”的同时安心到企业创新创业。

  值得关注的是,人才新政还提出了探索开展政府雇员制,即在市级机关单位、各开发区、五象新区试行政府雇员制,以“公开、择优”为原则,面向社会选聘政府工作特殊需要的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和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团队),以及新兴产业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雇员实行年薪制,按合同实行绩效管理;受雇期间计算连续工龄,并享有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同等的休假、工伤、抚恤待遇。探索人才举荐制,发挥以才荐才、以才引才的正向效应,赋予南宁市认定的A、B类人才举荐权。

编辑:骆秋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