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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核销重大项目用地指标92个 用地保障典型经验获推广

2019-12-19 18:01:22 | 来源:中新网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中新网南宁12月18日电(黄尚宁 林艳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的函》,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典型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以调动和激发各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编制《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一册通》、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攻坚突破行动等典型经验做法获推广借鉴。

  此次推广的《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典型经验做法》包括“实施部门联动,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跟进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提前介入指导,主动服务重大项目用地”“实施分类管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计划”“优化办理流程,压缩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时间”“建设信息化审批平台,提高用地审查效率”“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用地保障服务水平”七个方面,广西自然资源厅共有六个方面经验做法入选。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的被动局面,广西自然资源厅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在全区自然资源系统部署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攻坚突破行动,通过“制定一套保障制度”“组建一支服务队伍”“编印一本宣传手册”和“建立一个考核体系”,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厅本级主动与发改、交通等部门沟通对接,完善项目协调机制,明确自治区每月、县(市、区)每周召开一次项目协调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同时,建立重大项目月报制度,及时跟踪协调、梳理汇总项目实施进度,定期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自治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为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广西自然资源厅建立前期保障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快速审批机制等10多项制度和措施,组建专项服务队伍,对具备一定条件的重大项目,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减少用地单位“跑腿”次数,最大限度降低项目用地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建立厅领导联系设区市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对口服务14个市,定期调研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用地问题。对尚未具备用地条件的项目,提前介入项目立项、可研编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在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等阶段,指导用地单位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尽量避让各类自然保护区,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从而缩短用地手续办理周期。对未按预定计划上报办理用地手续的重大项目,主动提醒或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协调督办与跟踪服务工作。

  在用地咨询服务方面,广西自然资源厅组建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队伍,由处长和专家组成,24小时全天候接受用地单位的政策、技术咨询和服务,确保用地单位在项目用地出现困难时及时得到准确、权威的回应。该厅还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一册通》,图文并茂宣传解读重大项目用地报批的条件、流程,用地审批联系方式,以及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队伍相关信息、监督电话等,印制2000多本分发给相关部门及用地单位,方便用地单位遇到问题及时得到帮助。

  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单独选址基础设施项目等重大项目,自治区足额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项目均不需先行申请用地计划指标,具备用地报批条件后直接报批用地。广西自然资源厅开辟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建立“三级联审”系统,对重大项目用地进展情况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实现速报、速审、速批,实现重大项目用地的100%精准保障。

  据统计,截至11月底,广西自然资源厅已上门服务自治区重大项目104个,解决了34个项目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和58个项目不符合规划问题,核销重大项目用地指标92个2070公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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