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闪光斑马线”升级 预警抓拍曝光样样行

2019-12-12 12:00:35 | 来源:南宁晚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faeac4e1eef307c2ab7b0a3821e6c667_img_371_186_352_264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1

  双拥锦春路口的智能斑马线,行人闯红灯或车辆交通违法均被抓拍曝光(小图)    本报记者程勇可摄

  ■本报记者周志英 通讯员黄东玲  

  南宁首条“闪光斑马线”日前在双拥锦春路口亮相(详见本报12月5日06版报道)。“闪光斑马线”的特殊之处,不仅仅在于其闪亮外表,内在“黑科技”也让人不禁点赞。这是南宁在全国首创的“升级版”智能斑马线示范项目,由发光道灯安全预警系统、全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系统、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等三大系统组成,采取多种方式对过往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进行安全警示。  

  南宁“升级版”智能斑马线系统全国首创  

  双拥锦春路口位于南宁主城区繁华地带,又毗邻南湖名树博览园景区,车流量、人流量较大。从12月初开始,来往该路口的市民就注意到,路口3个方向斑马线全部进行了改造,斑马线路面两侧设置了一些小灯,能随着信号灯变换颜色,形成闪光的斑马线。每当夜幕降临,斑马线就会闪闪发光,吸引不少市民驻足拍照。而绿灯亮起时,市民走在“闪光斑马线”上,也多了一份安全感。  

  其实,“闪光斑马线”的意义,可不仅仅在于此。昨日,记者采访了南宁市交警支队科研所中队长吴文浩,听他介绍该路口智能斑马线示范项目都有哪些“黑科技”。 

  吴文浩介绍,早在去年南宁交警就已经在昆仑大道推出首条智能斑马线,而日前在双拥锦春路口建成启用的智能斑马线则是“升级版”。前者主要侧重通行效率的提高,而后者功能则更为完善。无论是视觉效应还是系统配置方面,都有所不同,不仅让人耳目一新,更让违法者“为之一震”。  

  据了解,该智能斑马线示范项目“管”得挺宽。“由发光道灯安全预警系统、全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系统、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等三大系统组成,采取多种方式对过往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进行安全警示。”吴文浩介绍,这一做法在全国首开先河。 

  行人闯红灯车辆交通违法均被抓拍曝光  

  具体来说,发光道灯安全预警系统通过在双拥锦春路口3条斑马线两侧安装发光道灯,以及在安全岛行人等待区、斑马线起始处安装地埋式红绿灯,实现了发光道灯及地埋式红绿灯与行人过街信号实时同步,用红绿灯色交替变换,也就是市民所看到的“闪光斑马线”。其可以有效提醒在斑马线前驻足等待的行人注意信号灯指示,特别在视线较差的夜间为驾驶人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提醒过往车辆文明驾驶、勿闯红灯。  

  全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系统则体现在电子警察和行人过街抓拍设备上。针对南宁市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多的实际情况,该系统在双拥锦春路口现有电子警察的基础上,增加非机动车电子警察和行人安全过街抓拍设备,设置2处交通违法曝光显示屏。   一旦发现非机动车、行人存在闯红灯行为,系统会先以语音方式提醒“您已闯红灯,请退回行人等待区”;如果非机动车、行人继续闯红灯,就会被电子警察抓拍并上传到交通违法曝光显示屏上,进行现场曝光警示。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锦春路右转至双拥路辅道处增设了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和LED显示发布屏。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也会被实时抓拍,车牌号码在LED显示屏上进行曝光警示。 

  未来或在市内多个路段设置智能斑马线  

  交警部门表示,智能斑马线系统通过语音警示和违法行为实时曝光的警示教育方式,规范交通参与者过马路的行为,为城市交通治理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虽然“闪光斑马线”在上海、北京等地也有试点,但目前南宁市双拥锦春路口这套智能斑马线系统在全国属于首创。  

  吴文浩介绍,智能斑马线系统经过连日调试,从12月9日起正式启用,“目前看,效果还不错,行人闯红灯的不文明行为其实并不多,大家都很自觉”。不过,新事物都会有一段完善过程,后期的运营维护也有待时间考验。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市区其他路段建设安装智能斑马线系统。“例如七岔路口等人流量较密集的路口,或是和景区衔接的路段,都在考虑范围内。”吴文浩说。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