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行业企业让辛苦一年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本报讯(记者史小辉)为了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钱回家,广西从11月15日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区组织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这是记者昨日从广西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
今年以来,广西各地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1—10月,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的工资类违法案件数、追发的工资待遇数和涉及的人数,分别下降了80.81%、82.97%和85.27%。
此次攻坚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抓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据了解,住建领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欠薪问题占了全区所有有欠薪问题的建设工程项目数的90%。
本次行动将推进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等。
与此同时,广西将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按照有关办法和规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不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失信违法成本。公安机关将从严侦办惩处恶意欠薪犯罪,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劳动者如果遭遇欠薪可拨打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12333。
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主要内容
行动时间
●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欠薪隐患。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春节前
执法检查阶段。各地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欠。
行动重点
一是对全部续建项目以及2019年新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逐个进行梳理排查。
二是对标根治欠薪,实施“三查两清零”(清查欠薪隐患苗头、清查历史欠薪案件、清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2019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三是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相应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在建工程项目,规范企业日常工资支付行为。
行动内容
●推进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合同签订、施工全过程结算、实名制、分账管理、分包委托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即“一金七制度”)等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措施的落实。
●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欠薪后果
两种情形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1.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该数额标准是: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八千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注:针对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主体难以确定的问题,相关《办法》还规定“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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