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打造旅游对外开放新格局

2019-09-18 11:11:49 | 来源:人民网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把握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机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通过实施“南向、北联、东融、西合”战略,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2019年上半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共4.24亿人次,同比增长25.2%,实现旅游总消费4957.81亿元,同比增长29.7%。其中,接待入境过夜游客294.27万人次,同比增长9.0%,国际旅游(外汇)消费14.84亿美元,同比增长13.3%。

  打造亮丽旅游名片

  打造山水文化旅游名片。桂林山水甲天下,八桂处处皆桂林。广西立足得天独厚的山水资源,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为龙头,以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为两翼,以广西边关风情旅游带为一极,紧抓精品景区、精品酒店、重大文旅项目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打造一流产品与设施;紧抓“1+3+N”综合执法、“最美导游”“广西游直通车”的建设,提供优质的管理与服务;紧抓《印象·刘三姐》《坐妹·三江》《梦·巴马》《花山》等演艺精品建设,弹响文化与旅游融合合奏曲。通过坚持高质量发展,广西谱写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新篇章。

  打造边境旅游名片。沿边沿海是广西的优势,边境旅游是广西旅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亮丽名片。广西紧紧抓住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和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契机,锐意探索,促进沿边地区由旅游通道向旅游目的地转变,打造旅游对外开放新典范。以重大项目建设、5A级精品景区创建、“中国桂林—越南下龙黄金旅游线路”打造为重点,不断提升边境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品牌。

  做大做强国内游市场

  深化“东融”,巩固客源市场。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通过举办两广城市旅游合作联席会、建设岭南风情粤桂侨乡旅游联合体等举措,实现粤桂区域旅游市场互通、资源互享和客源互送,推进粤桂旅游一体化深入发展。积极贯彻粤桂合作交流暨扶贫协作联席会议精神,建立两广旅游扶贫协作新机制,推动广东5市26区(县、市)与广西8市33个贫困县的贫困村“一对一”旅游结对帮扶,全面落实两广旅游帮扶协作框架协议和旅游扶贫协作项目,齐心协力共树东西部扶贫协作新典范。

  加强“北联”,打响“冬游广西”品牌。立足广西生态、气候、文化等旅游资源的差异性优势,针对北方主要客源地加强市场推广,打响“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广西文化旅游节和“冬游广西”等特色旅游品牌。联合甘肃、重庆、贵州经营“南向通道旅游推广联盟”,共同打造南向通道国际旅游品牌。

  促进“西合”,打造新的市场增长点。立足滇黔桂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积极推动滇黔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立足广西海洋旅游资源以及西南出海大通道的优势,把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发展成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

  全力打造入境游强区

  强化南向开放,做好产业开拓和旅游外交大文章。办好国际会议(展),即中国—东盟文化论坛(南宁论坛)、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桂林论坛)、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巴马论坛),在国际文化和旅游合作发展中展示广西形象。

  从常态化运营着手,把中国桂林—越南下龙黄金旅游线跨国自驾游和广西—东盟海上邮轮旅游打造成跨境旅游精品。积极推广便利化政策,力争在全区实施51国公民144小时入境免签、东盟10国旅游团15天入境免签政策。积极实施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推动外国游客购买中国特色商品。通过多措并举,广西入境旅游发展实现提档升级。广西入境过夜游客人数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六位,2018年跃升至全国第四位。

  数据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