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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引资兴业“强磁场”

2019-08-30 10:28:25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广西:引资兴业“强磁场”

2019年上半年,根据商务部口径统计 图表/梁 俊

广西:引资兴业“强磁场”

中马钦州产业园项目引资初具成效。(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供图)

  本报记者 周红梅

  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也是带动广西全方位扩大开放、有力吸收外来投资的动力引擎。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对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提出13项改革举措,包括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促进、项目跟踪服务和投诉工作机制;提高境外投资合作水平,完善“走出去”综合服务和风险防控体系等。这为我区进一步探索外资服务新模式、促进投资便利化、提高境外投资合作水平等指明了改革方向。

  投资范围更广泛。“相比全国实行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自贸试验区将发挥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贸试验区内将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比全国少了4项,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放宽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准入措施,企业在自贸试验区的投资范围比非自贸试验区更广。

  据悉,自治区商务厅对外商投资涉及负面清单范围的,正在研究将权限下放至设区市外资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有序推进内外资统一,简化外商投资审批,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促进投资更加便利。

  自贸试验区将成为吸引外资的前沿阵地。专家分析,广西自贸试验区在布局上选择了首府和沿海、沿边开放核心区域,突出对全区对外开放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动以投资便利化为导向,深入试点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有利于畅通商品、资金、人才等资源的流通渠道,进一步集聚和吸引开放型产业,提升广西参与国际合作的竞争力,让自贸试验区成为吸引外资的“强磁场”。

  行政审批更高效。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内,我区将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职能与流程优化,调整完善省级管理权限下放,推行“极简审批”改革,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和证照分离改革等,通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入驻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节省企业审批时间。

  “全面创新要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同时,要加强对市场主体过程监督和后续管理,加快建立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构成的全链条信用体系,确保放得开、管得住。同时,探索建立与试点举措相匹配的配套制度,加快形成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投资服务更健全。广西自贸试验区改革方案中提出要完善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对此,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表示,将围绕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及招商引资后续配套工作,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政企沟通(协调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三大平台”的建设工作。结合自治区亲商安商具体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外资16条举措,为外资企业的投资建设、生产经营提供全方位定制化服务,助推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门槛低于周边、服务高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境外投资更便利。提高境外投资合作水平,是广西自贸试验区深化投资领域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为鼓励企业“走出去”,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境外投资风险,我区积极探索完善“走出去”综合服务和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广西“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引导企业利用政策性保险工具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上线运行“桂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与金融服务,鼓励企业与周边国家开展贸易以及农业、制造业等产业合作,取得初步成效。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自贸试验区将成为广西对外经济合作的先行先试区,可面向东盟开展具有较强优势的钢铁、机械、汽车、制糖等国际产能合作,拓展面向东盟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对境外资产或权益的处置能力,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采矿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为中国标准、技术、产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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