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康安 通讯员/苏秋晓)“凭这份原产地证书,货物到泰国后可免缴7%的进口关税。”8月20日,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公司申报员谢明活在邕州海关办证大厅拿到广西首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新版原产地证书。
“这批货物税款减免达近万美元,这有利提升公司产品出口竞争力。”谢明活高兴地说,原产地标准完善和补充后,企业不再担忧因原产地规则被质疑、查询、阻滞甚至被处罚的风险。
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我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是对原协定的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体现了双方深化和拓展经贸合作关系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需求。
据介绍,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已经覆盖双方90%-95%税目产品,使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大为提高。因此,本次升级版主要通过升级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释放其经贸潜力,推动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据悉,自2009年以来,中国连续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东盟自2011年以来一直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今年1-7月,邕州海关签发了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1795份,签证金额1.25亿美元,为出口东盟的南宁外贸企业减免关税逾786万美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