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范雁阳)8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广西109个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已通过自治区级验收,全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面积78万亩,划定面积占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1.4%。
据了解,划入储备区的地块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全部调绘为耕地,其中水田面积占储备区总面积的42%,比国家下发储备区潜力中的水田比例36%高6%;储备区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52,比国家下发的储备区潜力中耕地的平均质量等别8.73高0.21。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是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中,选一部分质量较高、集中连片的耕地,具备调整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耕地作为储备区。目的是以未雨绸缪的意识对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备资源实行特殊保护,为将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对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意义重大。
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负责人介绍,为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该厅建立了“分解目标、实地核实、编制方案、论证审核、成果汇交”的划定工作程序,确保划定规模合理、质量到位、程序规范。同时,该厅还建立了储备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和不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地方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科学有效推进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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