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南宁市全域旅游发展框架逐步形成

2019-08-07 08:54:28 | 来源:南宁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人在景中走,如在画中游。如今,在南宁,园博园、方特东盟神画等一批新景区相继开放,壮乡风情、东盟风情扑面而来,为市民游客增加了更多新体验;“百里秀美邕江”画卷盛大展开,邕江两岸景致美不胜收;美丽乡村已现芳容,保存完好的古村落、生机勃勃的田园、清新优美的绿水青山,令人心旷神怡……多元化的旅游体验吸引众多国内外游客慕名而来,领略这里独特的壮美河山。

  昨日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传来好消息,我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上林县争取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邕宁区继续加大力度争创广西特色旅游名县,江南区、西乡塘区和武鸣区争创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目前,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框架逐步形成。

  全域旅游业保持较快增长趋势

南宁市全域旅游发展框架逐步形成

  上林三里洋渡

  目前,南宁市有10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其中南宁市和上林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青秀区、江南区、武鸣区、兴宁区、西乡塘区、宾阳县、横县、良庆区被列为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上林县、马山县已经成功创建了广西特色旅游名县,2018年青秀区、兴宁区成功创建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今年以来,我市旅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旅游品质效益稳步提升,旅游发展向高品质化扎实推进。今年上半年,南宁全域旅游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趋势,接待旅游总人数7210.55万人次,同比增长14%,旅游总消费806.56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7179.39万人次,同比增长14%,国内旅游消费796.98亿元,同比增长21%;接待入境旅游者31.16 万人次,同比增长5%;国际旅游消费1.45亿美元,同比增长10%。1—5月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的23家旅行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3%,20家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1%。

  整合全域旅游资源加强项目建设

南宁市全域旅游发展框架逐步形成

  邕江在“南宁都心”新规划中担当着南宁城市中轴“脊梁”的角色。记者 宋延康 摄

  去年以来,“百里秀美邕江”、南宁园博园、南宁方特东盟神画、融晟天河·海悦城、百益·上河城等相继开业,夯实南宁发展全域旅游的基础。环首府生态旅游圈建设启动, 积极推进邕江旅游项目、高峰森林公园、江宇梦想小镇、南国乡村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

  我市还精心谋划、引进特大文旅综合体项目,其中有南宁灵水国际青年新创客公社项目(一期)、江宇梦想小镇项目(一期)。开辟美丽乡村全域旅游新天地,我市2018年度新增康佳龙生态农庄等45家单位评定为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农家乐),五星级乡村旅游区数量同比增长100%;包装打造“五色壮乡”乡村旅游集聚区,评出上林西燕镇等10个乡镇为市级全域旅游进步乡镇;六景镇、伶俐镇市级旅游休闲小镇通过验收;横县茉莉花特色小镇完成规划编制;马山攀岩特色体育小镇、江西镇生态宜居特色小镇建设顺利推进。

  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我市大力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打造智慧旅游城市,旅游业提档升级,全域旅游发展迈上新台阶。经过建设和改造,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不断提升。2017年完成新建改建旅游厕所85座,2018年完成86座旅游厕所建设,分两批加强全市道路及景区标识标牌建设。

  南宁国际旅游中心建成投入运营,推出环大明山旅游专线,加大国际、地区航线密度,建立智慧旅游基础数据库,完成旅游产品电子数据库建设;建立智慧旅游营销系统,实现线上、线下旅游体验服务融合,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旅游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大巴进城问题,确定15个旅游大客车临时上落客点。

  开展产业融合展全域魅力

  我市不断释放旅游业带动效应,促进“行行加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节庆旅游等旅游业;打造一批文化旅游项目,共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加强体育旅游综合体建设,推动发展乔老河旅游区等体育休闲项目,促进旅游与体育项目的合作。大力开发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以邕江游船旅游、自驾车房车旅游、低空旅游、康养度假为代表的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

  抓好主题营销活动,形成“月月有节庆,季季有营销”新格局,吸引游客纷至沓来。上半年,成功举办了2019南宁旅游开年暨亭子码头正式开放仪式、宾阳炮龙节、园博园(邕宁)“邕容华桂·福如灯海”元宵灯光艺术节、中国壮乡·武鸣“壮族三月三”歌圩暨骆越文化旅游节、中国旅游日南宁主会场暨上林生态旅游养生节、中国—东盟山地户外体育旅游大会等9个节庆活动,利用南宁旅游微博、微信、抖音发送2500多条宣传信息,阅读量、播放量累计达3500万次。(记者 莫岚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