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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供地政策助推健康养老产业

2019-08-05 08:38:24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到2021年,将建成100个养老服务示范机构、100个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创建100个老年人宜居社区、30个广西养生养老小镇;建设100个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形成20个自治区级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 实习生/夏敏)日前印发的《广西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1年)》透露,广西将从五方面发力完善供地政策,助推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这五个方面为:一是做好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联动协调,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做好衔接落实,强化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各地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二是社会投资的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各地在供地价格上给予优惠,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三是新建养老床位8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项目,可列为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由自治区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四是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凭登记机关发给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自然资源、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政策。五是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他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审验等土地和规划要求。

  该行动计划明确,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凡利用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独栋建筑或者建筑物内的部分楼层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可不再要求出具近期动迁计划说明、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说明、环评审批文件或备案回执。对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或规划滞后的,应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或修改时予以完善,有条件的设区市应当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据悉,到2021年,广西将建成100个养老服务示范机构、100个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创建100个老年人宜居社区、30个广西养生养老小镇;建设100个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引进培育一批养老服务品牌,形成20个自治区级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把广西打造成为全国养老服务产业基地和健康养老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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