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到2023年中国—东盟金融城将初具规模
《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印发,将南宁核心区“蓝图”逐项具体化,为全力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进一步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按照时间安排,南宁市将通过全面实施“123456”金融工程,力争到2023年实现引进各类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企业达200家,基本建立“一个核心”“两个试验示范区”“三大中心”“四大基地”“五大市场”“六大配套”的发展格局,形成“一轴两翼、一城四区”的功能布局,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基本建成,中国—东盟金融城初具规模的主要目标。
细化分工,推动规划蓝图变为看得见的现实
此前《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规划(2019—2023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实施,为今后五年南宁核心区建设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如何让《规划》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使中国—东盟金融城建出特色、建出水平、建出实效,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最新印发的《实施方案》对《规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工作的主要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指导单位、目标路径、成果和落实形式,推动《规划》绘就的发展蓝图变成看得到的现实。”南宁市推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门户办)负责人解释道。
从内容上看,《实施方案》分为吸引金融机构聚集、争创两个试验示范区、推进跨境业务三大创新、打造四大基地、形成五大市场、完善六大配套、加强宣传推介等七大任务,共计有吸引集聚银行业机构、集聚做强保险业机构、争创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等25项专项任务,以及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招商引资等3项保障措施,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落地见效“保驾护航”。
借势借力,把区位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
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这意味着,打造南宁核心区不仅要在金融这篇文章上下足功夫,更要抓住南宁市独特区位优势,借势借力,将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转变为金融开放的发展优势,以高水平开放助推高质量发展。
“支持东盟国家保险公司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全国性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面向东盟业务的专业子公司”“打造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升级版、探索面向东盟的离岸人民币资产交易”“推动设立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学院和中国—东盟金融智库联盟,争取中国—东盟银联体有关会议在南宁核心区举行”“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大数据中心、设立面向东盟的跨境投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方案》紧紧抓住面向东盟这一关键点,从吸引企业集聚、人才培育、投融资服务等多个方面入手拿出实招、硬招,加快释放政策红利,以期引来更多“金凤凰”。
随着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脚步临近,也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表示,当前加快建设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恰逢其时,通过这一系列扬长避短的“组合拳”全力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将从广度和深度上推动广西和南宁的金融开放发展。
“目前中国—东盟金融城建设受到了不少东盟国家的热切关注。借助即将召开的第16届东博会、峰会,我们将持续发力、加快落实,力争推动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建设进入与东盟国家实质性合作的阶段。”许宁宁说。
优化环境,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提供金融支撑
目前中国—东盟金融城正如火如荼地推进中,如何确保优质企业和金融机构能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周到的服务必不可少。为此,《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营商环境配套,设立金融综合服务大厅,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居民提供“一站式” “保姆式”的金融咨询和服务。
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入驻中国—东盟金融城的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卢优对此深有感触,“在入驻之初,南宁市及五象新区的相关部门就提供了贴心周到的‘保姆式’服务,指导我们准备各种材料,仅用5个小时就办理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多项手续,让企业享受到便捷的政策支持和优惠。”他说。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还将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对接国内外金融机构,建立重点金融机构项目库,绘制“招商地图”,建立“清单招商”制度,实施代理招商、委托招商、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吸引一大批金融机构及金融业态集聚,形成金融生态圈。
市门户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加注重目标引领、更加注重阶段性成效的体现、更加注重项目可操作性,全力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抓好宣传推广和项目招商,让中国—东盟金融城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