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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2019-08-01 14:39:41 | 来源:南宁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本报讯(记者李静)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近日下发通知,今年广西将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并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病种增至25种。

  据了解,在2017年印发的《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中,大病救治病种为9种,此后,大病救治病种数不断增加。接下来,全区各地在已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白内障、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大病专项救治基础上,增加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等,作为专项救治病种,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增至25种。

  “先诊疗、后付费”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2014年、2015年退出户和不在2年持续扶持期内脱贫户、未脱贫户、2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户,可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就诊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无需携带其他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判定由县域内就诊医疗机构比对各市、县(市、区)扶贫部门提供的信息即可。

  此外,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于今年8月20日前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健康扶贫“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大病集中救治政策落实情况摸底工作和“光明扶贫工程 白内障复明”项目开展情况调研工作,及时发现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到位、落实有偏差等问题。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对调研中发现未落实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区通报,督促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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