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最高日达39万单

2019-07-26 11:13:28 | 来源:南宁晚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昨日上午,记者从推动南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南宁综试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过半年多的发展,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南宁综试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同时,“单一窗口”平台完成升级改造,海关查验效率大幅提高,实现跨境电商业务“秒通关”。今年以来,南宁综试区实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量342.95万单,总额超7729万元,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逐步形成。

  跨境商品可直接从南宁入境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国内电商市场对东盟商品的需求迅速增长。南宁综试区开区运营前,受政策限制,东盟商品的跨境电商进口仍需要从广东、浙江等地通关,制约了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产业发展。

  去年12月15日,南宁综试区正式开区运营,南宁成为全国第三批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的22个城市中率先开区运营的城市,开启了“买全球、卖全球”的新征程。南宁市民购买跨境商品,可以直接从国外发货从南宁入境,不需要到其他城市中转,更快捷方便。跨境电商保税备货模式下,进口商品可以预先在南宁综合保税区(简称南宁综保区)备货,消费者下单后,直接从南宁综保区发出,物流效率进一步提升,广西居民购买进口商品更加方便。

  此外,南宁综试区开区运营后,广西南大门跨境电商运营有限公司开设的南大门跨境电商保税直购中心,汇聚了来自东盟、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3万多种原装进口完税商品和保税商品,涵盖轻奢品、母婴用品、美妆、食品、保健品等品类,为市民提供了一个购买优质跨境商品的好去处。

  南宁综试区构建“零收费区”

  为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落户南宁开展业务,近年来,南宁市陆续出台了《南宁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南宁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6—2020)》,从资金、物流、税费、人才等方面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政策支持,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例如,南宁市重点采取补贴国际物流费用、鼓励开设国际物流专线、支持租用保税仓储、鼓励公共海外仓建设及使用等做法,降低南宁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物流成本。此外,南宁综试区将对企业在园区内发生的短驳物流费、检验费、操作费等杂项费用给予补贴支持,降低跨境电商企业杂项成本,在南宁综试区构建跨境电商零收费区。

  在对部分重点跨境电商企业、重大跨境电商项目的支持政策方面,南宁综试区将按照一企一策的方式确定,确保支持力度能够支撑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发展。目前通过该方式已成功引进百世供应链南宁跨境电商项目落户,顺丰等一批知名跨境电商企业也在洽谈中。

  鼓励南宁企业开设国际B2C商城

  依托南宁市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和逐步完善的政策优势,跨境电商企业正不断集聚,南宁市逐渐成为广西各地消费者购买跨境进口产品的重要消费地。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7月22日,南宁综试区实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量342.95万单,总额超7729万元,单日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量峰值达39万单/天,位居全国第三批2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前列。

  今年以来,南宁综试区建设不断加快,跨境电商直购中心二期、大数据中心机房等项目陆续建设完成。目前已建成25500平方米跨境电商保税仓储,3000平方米的企业办公区,为企业快速落地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越南铁路总公司对接中越跨境电商班列,与广西航发公司、顺丰航空、圆通航空对接泰国曼谷货运航线,东南亚跨境电商通道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跨境电商招商不断取得新突破,百世物流、海外仓集团等20家跨境电商企业陆续签约入驻。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鼓励南宁企业开设国际B2C商城,向境外消费者提供南宁的特色产品,让南宁产品、广西产品乃至西南地区的产品从南宁走出去,把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做大做强,打造中国-东盟贸易新通道和网上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