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集聚金融机构和后台 推动面向东盟金融创新
——相关部门解读《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规划(2019-2023年)》
广西日报记者 乔晓莹 通讯员 韦 静
■将五象新区建设成为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发展成“一轴两翼、一城四区”格局
■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设立金融综合服务大厅,为企业、居民提供“一站式”的金融咨询和服务
■实施金融人才在南宁核心区“零门槛”落户,设立“金融人之家”交流平台
《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规划(2019-2023年)》近日正式出台,提出了“一轴两翼,一城四区”布局金融产业、全面实施“123456”金融工程等重要内容,将五象新区建设成为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和后台集聚,推动面向东盟的金融创新,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
《规划》有何亮点特色?如何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金融企业、人才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利好?对此,记者采访了南宁市推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规划》进行了深入解读。
立足长远:
对南宁核心区建设起指导作用
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批复的第一个省级全域金融开放战略,也是南宁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
其中,金融开放门户建设,南宁市是重中之重,五象新区是点睛之笔。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开放门户建设工作,组成南宁市推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领导小组,联合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入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全面启动《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规划(2019-2023年)》编制工作,将五象新区建设成为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规划》明确提出,今后将对金融机构业态和功能类型进行整合,把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发展成为“一轴两翼、一城四区”格局。
“《规划》立足未来五到十年的长远眼光,设计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并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和五象新区的特色、优势、不足等实际情况,详细论证每一项任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确保每一项任务、每一个重点项目都能落地、能实操,对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南宁市门户办相关负责人分析说。
筑巢引凤:
为引进金融人才释放多重利好
《规划》明晰了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以下简称“南宁核心区”)建设的实施路径,不仅从顶层设计、功能布局到操作层面都提出了具体举措,而且为金融人才的引进释放出多重利好。
南宁市门户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提出,要从出台专门人才政策,实施金融人才在南宁核心区“零门槛”落户,为其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提供便利;设立跨境劳务金融服务中心;设立“金融人之家”交流平台;解决经认定的高层次金融人才任职、住房、就医、社保、子女义务教育等问题多方面持续发力,使各类金融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已出台人才奖励的优惠政策,对境外金融企业在南宁核心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后台营运中心引进的海外高级管理人员和金融人才,其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对金融监管机构和在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或许可备案的大型金融企业及其一级分支机构、交易场所类法人机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中任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自入驻年度起,以其工资薪金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前三年按10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50%给予奖励等。
同时,一批金融人才公寓正在筹建,为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金融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环境优化:
实行“全程式”“保姆式”服务
今后,南宁核心区的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规划》明确,要提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高效、快捷、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力争实现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综合业务实现全覆盖,推动各类型信贷业务获贷时间明显压缩。
“下一步还要完善金融服务‘绿色通道’,设立金融综合服务大厅,为企业、居民提供‘一站式’的金融咨询和服务,有效对接金融机构与经济主体,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对金融业重大项目建设实行‘全程式’‘保姆式’服务,将金融机构纳入便利直通车服务范围。”南宁市门户办相关负责人说。
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营运中心的入驻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南宁市为此成立了专门的服务队,在选址、 办理审批手续、后期运营中提供一条龙“保姆式”服务,推动该中心落户中国-东盟金融城,并将于今年9月正式开业。
“中国-东盟金融城将在未来的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和经贸合作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副行长李子营表示,今后他们将加强跨境金融合作、加大资源投入与融智支持,全方位支持南宁核心区和中国-金融城建设,共同利用“南宁渠道”扩大对外开放发展。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