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脱贫经验“走俏”东盟

2019-07-01 09:21:33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本报记者 董文锋 龚文颖 李湘萍

  “泰国和广西一样也是火龙果主产地,但你们在大规模种植的同时,通过承租土地、吸纳就业等方式,带动了周边贫困群众致富,这些经验我们必须带回去。”6月28日,参观完南宁市隆安县丁当镇金福火龙果基地,泰国内政部官员瓦萨娜·特查维吉特萨恩把现场能收集到的所有资料,全都装进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

  两天前,第十三届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在南宁开幕,来自中国以及柬埔寨、泰国、印尼、缅甸、老挝等东盟国家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在探讨减贫合作外,还实地考察广西脱贫成效,交流减贫经验。

  与东盟山水相连的广西,是中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正举全区之力推进脱贫攻坚,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突出精准识别、实施“八个一批”举措、完善退出机制……经过艰苦努力,过去3年,广西累计减贫325万人,仅去年就有116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从2015年的10.5%下降到2018年底的3.7%,多项首创经验在全国推广。

  参观完南宁市苏圩中草药扶贫产业示范区,印尼农村、落后地区发展和移民部司长西斯瓦·崔哈迪认为“广西经验值得推广”。他十分赞赏广西全力补齐贫困地区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等短板的做法,“3年内让300多万人摆脱贫困,这是了不起的壮举,我希望能将这些经验带回印尼,助力本国快速高效减贫。”

  这些年,到广西“取经”的国外官员和专家不在少数。自2007年以来,广西先后举办22期国际减贫经验研修班,70多个国家的400多名扶贫官员前来学习交流。

  就在一个月前,应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邀请,东南亚执政党干部考察团到广西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共促减贫合作”对话交流活动,并到南宁市新江镇吴茱萸种植基地考察产业扶贫成效。

  该镇新乐村通过成立农民合作社推广种植吴茱萸,16户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由原来的1300多元增加到1万多元,这给印尼民主斗争党教育培训部主任伊娃·孙达丽留下深刻印象:“提高农民收入是关键,印尼也在发展中草药种植产业,但没有很好地与扶贫结合起来,广西经验带给我们很多启迪。”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人类的共同理想,也是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2017年起,广西把东亚减贫示范合作技术援助项目老挝部分列入落实老中合作规划纲要任务,派出多名专家常驻老挝开展工作,并安排700万元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借参加此次减贫论坛的机会,踏上项目合作方广西的土地,老挝农林部农村发展与合作社司副司长坎弯·坎普乔对精准扶贫模式表现出浓厚兴趣。从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生态循环肉牛养殖基地,到隆安县震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考察中,他事无巨细地记下当地脱贫做法。

  “广西因地制宜规划发展特色扶贫产业成效明显,值得许多仍在与贫困作斗争的国家学习。”坎弯·坎普乔告诉记者,广西开展精准脱贫尤其是“一对一”结对帮扶让他深受触动。“这种人性化的帮扶形式,我在其他国家是没有见过的。”他说。

  震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已搬迁入住5846户、贫困群众2.4万多人。为让搬迁农民留得住、能致富,该安置区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落实创业奖补政策,9000多名搬迁群众实现了稳定就业。在安置区落户的30家企业全部达产之后,还将提供4800多个就业岗位。

  “为搬迁农民提供好的房子、好的教育和医疗条件,菲律宾也有类似做法,但需要个人申请,在中国则由政府牵头主动识别贫困人口。”菲律宾国家减贫委员会首席行政助理艾里亚斯·拉布罗说,“从这点讲,我们要向中国学习。”

  缅甸农业、畜牧和灌溉部官员吴赢敏表示,在广西的考察,让他对中国减贫工作尤其是农村减贫战略体系、“整村推进”开发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有了更深的认识,回到缅甸后,他会将这些减贫经验运用到国家发展中,并实行项目试点。

  “广西在致力于消除自身贫困的同时,积极搭建平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东盟国家分享脱贫经验,开展减贫合作,为加快世界减贫进程作出了突出贡献。”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副主任谭卫平这样评价。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