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6月24日电题:广西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让壮乡更美好
新华社记者王军伟、何伟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无论什么季节,各地游客来到广西,都对美丽和谐的壮乡村寨连连赞叹,流连忘返。近年来,广西大力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使广大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
一批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奋战在农村基层
“我们上和村开设了‘第一书记讲堂’,广泛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加强基层党建、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群众非常欢迎。”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江南乡上和村第一书记梁鹏说,2018年以来,上和村“第一书记讲堂”已召开100多场(次),参加培训人数1000多人(次),全村所有贫困人口已轮训一遍。
上和村外出务工青年唐乐参加“第一书记讲堂”后,懂得了科学种养知识。他决定不再在外承包工程,而是返乡创办全村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养殖“七百弄鸡”、发展山葡萄和种桑养蚕产业,带动26户贫困户增收。32岁的唐乐说,去年以来,仅种桑养蚕一项销售额就有40多万元,有的贫困户不仅通过小额信贷入股,还在合作社务工,一年可增收1万多元。
“党建引领和‘第一书记讲堂’真正激发了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梁鹏告诉记者,上和村已有78户贫困户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20%。今年全村有92户474人申请脱贫,预计年内实现整村脱贫摘帽。
在推进治理能力提升工程中,广西坚持党建引领,狠抓基层组织建设,从组织体系、干部队伍、基础保障等方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质量。自治区党委农办专职副主任、自治区乡村办副主任冯俊英说,截至目前,广西先后安排数十万名党员干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驻村入户、结对帮扶,成为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坚强堡垒。
创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乡村治理
在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村民自治极大激发了农村活力,如今全村9成以上的农户住进了楼房,老年人活动中心、村民自治文化公园等一批活动场所陆续建成,村民的幸福指数较高。合寨村村干部介绍,在原有村民自治的基础上,目前各个屯又成立了“党群理事会”,管理屯级事务,构建起村民自治组织“微单元”。
广西创新推广屯级“一组两会”(党小组+户主会+理事会)协商自治模式,在1.3万个自然村建立了“一组两会”制度,通过户主会拓宽村民议事平台,通过理事会强化村民民主自治,实现村民自治与村庄管理的有机统一。此外,还在部分市县探索出村务商议团民主管理、“屯事联理”村务监督等一系列自治新模式,群众参与村民自治更主动、更积极。
记者在广西多地行政村采访看到,许多村都设有法律服务窗口、法律顾问等,便于群众进行法律援助和纠纷调解。目前,大约97%的乡镇(街道)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过推进平安乡村建设、配齐“一村一警务助理”、加快“雪亮工程”等,群众安全满意度从2016年的89.65%增长至2018年的96.15%。
“爱国家爱集体”“反对铺张浪费”“不赌博禁恶习”……通过党员干部带头执行这些村规民约,村民群众相互监督,农村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赌博等不良现象更少了。
自治区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蒙昭平说,为厚植德治土壤,目前广西大部分行政村建立了“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还在实施村规民约完善提升计划,针对脱贫攻坚中的“等靠要”、懒汉行为等问题,完善奖惩机制,形成“我脱贫、我光荣”的良好氛围。
乡村和美、绿色发展之路正越走越宽
在广西桂平市南木镇洛连村第一书记朱日强带领下,当地利用自有水域、竹子、花卉等生态资源,成立乡村旅游服务中心和乡村旅游联盟,在“吃农家饭、住农家楼、品农耕文明”上做文章,打造乡村旅游精品村。目前全村乡村旅游度假区已有10多家,带动村民吃上“生态饭”“旅游饭”。黄秀莲等30多名村民在家门口的农家乐务工,既能照顾老人和孩子,每月工资收入2000多元。
“我们的出发点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乡村旅游,没想到几年间就找到了脱贫致富的‘金钥匙’。”朱日强告诉记者,仅今年上半年,全村各种产业收入3000多万元,其中旅游收入1000多万元。
近年来,广西深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分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和幸福乡村四个阶段,目前正在推进幸福乡村建设,集中开展“环境秀美”“生活甜美”“乡村和美”三个专项活动。冯俊英说:“‘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加强了乡村治理,促进了乡村振兴,使八桂大地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群众幸福感高的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