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首获新能源汽车奖补资金

2019-05-30 09:04:50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奖励资金4440万元,将对率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解决充电难题的单位给予适当奖补

  ■获该项奖补资金的条件: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较大并切实得到应用,配套政策科学合理,市场公平开放

  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近日,我区首次获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4440万元,此资金为中央对广西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

  据悉,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是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的综合奖补,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

  获得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的省区市应满足以下条件: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较大并切实得到应用,配套政策科学合理,市场公平开放。2016年,我区共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汽车3854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652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2003辆,纯电动客车99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209辆,折合标准车15449.6辆,占我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为2.33%,已达到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要求的条件。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将对率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解决充电难题的单位给予适当奖补,并优先支持国家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定的重点项目。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