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行“1+14”模式 下好“一盘棋”
“每年涉农资金几十亿元,问题线索却‘零移交’,真的没查出问题?”去年6月,广西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到原农业厅督查发现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今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项治理“6+2”工作机制,探索推出全面深化专项治理“1+14”模式——“1”是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牵头,“14”为整合广西全区14个设区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力量,构建农业农村系统专项治理“一盘棋”格局,将“探头”连成“天网”。
合作平台共建
去年以来,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探索找到彰显“探头”作用新的突破口——组织召开各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座谈会,共同打造专项治理合作平台。
今年3月20日,驻农村农业厅纪检监察组召开14个设区市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座谈会。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座谈会开得热烈。
“这么重要的文件,我们派驻机构却没有收到。”当座谈会传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18年底印发的《关于2017年自治区财政支农补助市县农业项目审计有关情况的通报》时,大家惊讶了。
原来,2018年5-6月间,原自治区农业厅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2017年部分农业项目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正是派驻机构开展监督的重要内容。但文件只发各市农业局及农业厅内部处室,到不了派驻机构手上。
“‘探头’作用确实存在缺失。”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纷纷开展自我剖析,一致决定督促驻在单位今后及时报送审计报告。
“一头牛今天拴在这家,这家得了补贴;明天牵到那家,那家又得了补贴。出现这种套补现象说明落实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政策不精准。”农村农业厅产业扶贫办负责人的一席话,让各位组长感到监督还不到位。
区市派驻机构以座谈会为契机打造双向定期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农业农村系统专项治理在信息沟通、经验交流、问题研判、线索移交、监督执纪等方面高效合作。
成功经验共享
2018年9月,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在例行排查问题线索中发现,防城港市有两家合作社所申报项目面积未达标,但项目居然通过验收,并获得补贴。
办案人员按“图”索骥,严查未认真履行职责、吃拿卡要的项目验收组组长、原农业厅调研员覃某某等3名责任人——这张“图”就是涉农资金项目监管责任清单。清单明确划定项目名称、金额、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分管领导、工作措施等。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年涉农项目资金逾百亿元,派驻机构如何监督好庞大的项目资金?去年5月,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报送涉农资金项目监管责任清单,为派驻监督提供重要依据,并压实驻在单位监管责任,倒逼责任逐级落实。
“首先在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推广。”14个设区市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形成共识。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在“1+14”模式下双管齐下推行清单化——
一方面,协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向全区农业农村部门下发通知,要求限期制定2016年以来涉农资金项目监管责任清单,把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日常监督等情况列出清单报派驻机构备案。
另一方面,通过合作平台知会14个设区市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与驻在单位无缝对接、形成合力。
区市两级派驻机构把专项治理经验通过平台共享,力推“抓系统、系统抓”,促进农业农村系统大监督格局进一步形成。
相关问题同查
今年3月25日,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对原农业厅某处负责人立案审查。办案组在钦州、百色等市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密切协作下,很快就基本查清该负责人违纪事实。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对原农业厅某处负责人立案审查后,及时将涉及当地管理干部的有关问题通报当地纪检监察组。这是“1+14”框架内开展办案协作的生动缩影。
资源共用,成果共享。在区市两级派驻机构之间,在14个设区市派驻机构之间,各方就互通情况、查找涉案人、提供安全办案场所和相关资料等方面进行高效合作,力推审查调查“直通车”驶上高速路。
“1+14”模式实现同向发力,让监督“长牙”“带电”。今年3月以来,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已通报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专项治理有关问题15个。目前,相关纪检监察组根据通报的问题进行核查,整改问题12个,部分问题已启动初核工作,坚决快查快办,不断形成震慑。
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稳中求进,协调农业农村厅给全区14个设区市和111个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下发正式通知,要求整理形成涉农资金项目责任清单报送所在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管监督触角向县一级拓展延伸。
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介绍,自治区、设区市两级“1+14”模式正逐步发展为自治区、市、县三级“1+14+111”模式,目标是形成对农业农村系统全方位、全覆盖大监督格局。 (通讯员/贝为超 记者/王春楠 原文编辑/罗小灵 梁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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