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一起案件,孔德雨都会细致审查案件事实,反复阅卷。图为孔德雨在梳理案卷。 (黄子烔 摄)
本报记者 朱新韬 通讯员 林艳华
【点赞人物】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处副处长 孔德雨
【点赞事迹】在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岗位上,孔德雨被同事称为“民行检察百科全书”。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他个人办案300多件、协助办案500多件,无一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或撤销。日前,他被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青年联合会授予“广西青年五四奖章”。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2013年,孔德雨从法院“跨界”调入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工作。作为一名新人,孔德雨暗下苦功,记不清有多少次,下班后他把自己埋进书堆和卷宗里。为了苦练内功,尽快熟悉工作,他虚心向同事请教问题、学习技巧、借鉴经验,对于每一起案件,他细致审查案件事实,反复阅卷,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全面梳理相关法律关系。也记不清有多少次,为了写出一篇让自己满意的调研文章,他熬夜到凌晨,在夜深人静时一个人坐在电脑前酝酿思路、敲打键盘……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最难的是息诉工作,如何以案释法说服当事人接受法院裁判,是民行、控申检察人员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孔德雨发现,仅仅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并不能彻底处理好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无法做到“案结事了”。于是,他主动学习心理学课程,考取了国家三级、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有了心理学专业知识后,孔德雨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短短几年时间,孔德雨成为行业标兵。2016年10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孔德雨潜心投入,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经过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案件汇报与答辩3个环节的激烈角逐,从来自全国各地的101名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并以并列第一名的好成绩获得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优胜奖。
担当履职守护公平
民事行政检察涉及的案件大多与群众的土地、房产、生命健康等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孔德雨始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宗旨。
一场大火,导致柳某等人的6个仓库和价值820余万元的货物付之一炬。多年积累毁于一旦,柳某等人对出租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南宁某公司仅承担20%的判决结果无法接受,强烈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接手该案件的孔德雨反复阅卷、研究案情、查找相关法律条文、寻找司法判例,并以原审判决在划分赔偿责任时适用法律确有不当导致处理结果失衡为由提请抗诉。
最终,自治区高院又一次开庭审理该案,并改判南宁某公司应承担承租人60%的赔偿责任,改判赔偿金额330余万元。孔德雨对公平正义的坚守,令柳某等人称赞不已。该案法律文书获评全区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优秀法律文书,孔德雨因此被自治区检察院记二等功。
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工作。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孔德雨被抽调到最高检察院协助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他积累经验开发出了教学课程《基层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实务》,为自治区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等区内外检察院,以及南宁市环保局、兴宁区城管局等讲授公益诉讼课程20余次。2018年,该课程获评最高检察院第四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并被指定为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的全国民行检察干警培训课程。
另外,孔德雨重视理论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其中他撰写的论文曾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广西一等奖;2篇论文荣获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一篇调查报告荣获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执笔自治区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由他撰写的《基层检察官公益诉讼办案随笔》已完成10余万字。
孔德雨坚信,人生的意义与快乐在于不断完善自己并对社会和他人有所帮助,并以此作为人生观、价值观,鼓励自己不忘初心,守望正义。现在,他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还入选全区检察机关理论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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