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环江讯 (记者/韦鹏雁)日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宣判卢汉告等人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决52名被告人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9万元至7000元不等。
2009年以来,广西北山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山公司)为了照顾附近村屯的车队,承诺在采购商购矿的时候,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由附近的驯乐乡北山村上、下坪屯和周边的驯乐乡、洛阳其他村屯的货运车辆(后并称北山车队)承运,由北山公司保卫科负责管理车队、维护运输秩序。
2016-2018年,卢汉告作为北山公司保卫科科长,与蒙某勋、李某统、韦某川等人为了控制运输权,强迫采购商使用北山车队承运矿产品并支付高于市场价格的运费。同时,在明知本地车辆车况差、无力承担长途货物运输的情况下,强迫采购商先使用本地车队将矿产品运输至中转站,再由外来车辆转运,从中收取高额转运费。如采购商不同意,便以堵路威胁、组织车队实施堵路等手段,迫使采购商同意。至案发时,卢汉告等被告人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达11次,涉案金额达600多万。
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汉告等52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垄断北山公司的矿产品运输权,采取堵路方式或者以堵路相威胁,强行索取采购商财物,数额巨大,或强迫采购商接受运输服务,情节严重,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