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春楠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中国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是广大干部群众筚路蓝缕、千辛万苦干出来的。”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些掷地有声又饱含温度的话语,在广西人民心中激起巨大回响。
广大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近期,广西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全国组织部长会议部署要求,在去年出台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突出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和关心关爱干部3个重点,集中出台6个配套文件,全区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文件,深入推进激励全区广大干部在新时代进一步担当作为、实干筑梦。
正向激励 旗帜鲜明选任“能者”
近日,在永福县东江西岸茅江桥头至该县中医院棚户区改造工地上,57岁的老李正在和施工方讨论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他说:“以前退二线后,干多干少一个样,现在大家都想干事创业。”这只是永福县突出绩效考评、激励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担当作为的一个缩影。
“用人导向是激励担当作为的‘风向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抓手、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凝聚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强大合力。
这一系列举措,旗帜鲜明地在全区树立起了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2018年,贺州市深入实施年轻干部“墩苗”工程,将2016、2017年新录用到市直机关的公务员(选调生)安排到扶贫一线锻炼。
通过“墩苗”锻炼,贺州市累计选拔了29名年轻干部充实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51名年轻干部担任乡镇党政正职,累计选派了130多名市直经济部门年轻业务科长、副处级后备干部到园区企业和中心城区项目建设所在乡镇(街道)挂职,让年轻干部在一线“实战”中成长,成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中坚力量。
容错纠错 激励干部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没有前车可鉴,如何破解党员干部因惧怕工作失误而导致工作推进难、改革难的问题?
对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开展容错纠错机制,切实增强可操作性。突出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具体情形和办理程序。强化容错结果运用,明确免责减责的处理办法以及哪些方面不受影响,让干部在制度和规矩的范围内放心放手去干。
同时,全区各地各部门也就容错纠错机制,纷纷进行了探索实践。
2016年9月,贵港市在全区率先出台《鼓励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暂行办法》,2018年11月,该市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具体措施》,全面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南宁市容错纠错机制建立以来,已运用澄清保护机制向实名举报者反馈结论几十件,为受到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或消除影响;
近日,桂林市关注点聚集于基层,坚持容改革创新之误、容担当作为之过,出台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的实施办法》。
……
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实施,给想干事的干部吃了定心丸,推动干部放开手脚,极大地激发了改革创新的热情。
关心关爱 解决干部后顾之忧
基层干部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广大群众,责任重、压力大,只有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基层干部才能更好作为。
对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多措并举,出台诸多政策措施对关心关爱干部进行了明确。
包括设立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对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以及为党和国家事业、为群众利益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及其家庭进行关怀帮扶,一次性特别帮扶资金为1.5万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休假制度,因重大任务或紧急突发事件推迟或者中止休假的,应该在年内安排补休。
我区还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明确除法律法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以外,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不得增设或变通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各地要科学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乡镇人均绩效考核奖励水平要高于本县同等次人员人均标准1.2倍以上。
对于易地交流干部和挂职干部,我区还在住房保障上,对房源、面积、费用报销等作出具体规定。在探亲保障上,对适用对象、交通方式、补助费用、报销次数等作出具体规定。在待遇保障上,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生活补助的标准和发放主体等作出具体规定,将关爱的范围从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