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吴丽萍 通讯员/周坤)日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广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实施方案》,计划于2019年3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我区部分高速公路路段试点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
根据《方案》,办理ETC卡的车辆通行南宁吴圩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最高8折优惠;对区内外7座及7座以下小型客车,在国家法定假日(含星期六、星期日和元旦、端午节、中秋节等法定节假日及其放假调休日,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实行小客车免费除外)及广西“壮族三月三”假期通行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的车辆实行通行费8折优惠,办理和使用我区ETC的小型客车(不区分车籍)在上述时段通行此路段,还将获得最高5折优惠;对经认定的进出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域和东兴、友谊关、凭祥铁路3个口岸的汽车运输拖车,减半收取我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对通行柳州市国道过境公路雒容至洛满段高速公路洛埠收费站至柳州北收费站区间的柳州市车牌(桂B)车辆(超限运输车辆除外),免收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此次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是根据特定路段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交通流量、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量后制定的,通过市场机制调节路段车流量,将更有效提高公路网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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