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1月10日电 广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9日披露,该院日前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8.8”特大传销专案的79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这个传销组织成员逾万名,被冻结申购款、提成的银行账户往来资金总额超亿元,是近年来该市检察机关批捕传销犯罪中冻结资金最大的一个专案。
前述传销组织系“东北体系”的传销组织,涉及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全国7个省(市)。当地公安机关还从该传销组织扣押保时捷、奔驰、宝马等豪车50多辆。
经查,犯罪嫌疑人金某研、郑某日、马某艳等75名直接或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已达老总级别;犯罪嫌疑人马某等4人在传销体系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这79名犯罪嫌疑人均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12年,该传销体系发展成为“商会商务运作”模式,实现“五级三阶制”,新人缴纳申购款14万元即可加入体系,再依托亲戚、朋友等人际网络,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从中获利。
据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介绍,该传销组织内部管理严格,要求对外行事低调,体系内平台老总要在广西南宁市定居,不举办升总宴,不举行升总旅游,并培训如何躲避执法打击。面对公安机关清查时,涉嫌传销人员互相通风报信,在接受讯问、询问时,该组织要求体系内成员做到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不多讲、不乱讲、不讲上下左右的“六不”原则。
为严厉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广西北海警方日前还在当地某KTV内成功端掉一个传销聚会窝点。该传销聚会选择在较为隐蔽的娱乐场所进行,涉嫌传销人员组织30多名新人到这里进行“初步洗脑”。最后,警方查获30多名涉嫌传销人员,并扣押有涉嫌传销内容的手机21台和资料一批。
广西北海、防城港等地常受传销困扰。一直以来,广西保持对传销犯罪的高压态势,凸显打击犯罪成效。
12月25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审结大型“消费投资”传销案,15名传销“老总”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六万元至两万元不等。
“消费投资”也叫“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发起者以北部湾建设发展和国家建设发展需要资金等为理由,骗取新加入的传销成员向“消费投资”组织投资。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吕某进、李某等人先后在广西南宁市、防城港市等地加入该组织,积极发展下线,多次组织伞下成员学习上课、传承“消费投资”行业内容,给新人洗脑培训、灌输“消费投资”知识,收取新人交纳的申购款。截止案发前,该传销组织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组织体系,层级超过三级,人数超过30人。
该传销组织分为五级三晋制,新加入者需交50800元申购一个大份额产品也就是21个小份产品便可以成为主任,正式成为组织会员。每个成员最多发展三个下线,当本人伞下体系累计销售2个大份额时其可升为经理,累计销售29个大份额且自己的三个下线都是经理级别时便可升为A级老总。截至案发前,被告人吕某进、李某等15人身份均已晋升为老总级别,每通过发展一个新人可得到10500元返利。
2017年8月5日、15日、25日,该传销组织分别在防城港市某酒店举办三场“老总回馈宴”,目的是想证明“消费投资”体系有实力,可以在公开场合庆祝,让一些正在被发展进“消费投资”体系的新人看到他们的实力,也让已经在组织内部的人员能够继续做下去。不曾想,庆功宴变成了抓捕现场。
由于15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法院依法从轻处罚。一审宣判后,15名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张红璐、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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