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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惩治“老赖”不手软 3年判处拒执罪386件

2018-12-29 12:09:08 | 来源:人民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惩治“老赖”不手软 3年判处拒执罪386件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南宁12月28日电 (朱晓玲)12月28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情况。

  拒执罪,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简称、俗称。拒执犯罪作为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而且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

  据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王永明介绍,2016年以来,全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主要针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集中打击。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依法处以刑罚。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惩治处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2016年至今,全区法院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28人次,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151件次,判处拒执罪386件461人,促使856件案件执结,执行标的1.41亿元。此外,全区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8741案10526人次,罚款1849人次,罚款金额6036万元。

  会上,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八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从犯罪情节来看,既有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进入刑事追诉程序后仍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受到从严惩处的;也有被执行人被刑事立案后,主动履行了义务,认罪悔罪,被酌定从轻处罚的。八起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向全社会昭示,依法及时履行或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个被执行人或相关协助人员的法定义务。任何心存侥幸,想通过违法手段逃避履行法律责任,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行的,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打击拒执罪工作只会加强不会削弱。下一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将加强研究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提高站位进一步保持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关联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强化指导、适时通报、集中宣传等多种方式,推进全区法院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罪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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