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巴马12月9日讯(通讯员 黄榆茵)2018年是巴马县计划实现3896户17267名贫困人口脱贫、11个贫困村脱贫摘帽,打赢脱贫攻坚决战的关键之年。自年初以来,该县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不断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筑牢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最后防线。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2018年,该县实现了年内两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档次的提高。从2017年底A档200元/人/月、B档170元/人/月、C档150元/人/月,提至当前A档250元/人/月、B档210元/人/月、C档180元/人/月,同比增长了25%、23.53%和20%。2018年1至11月已发放4219.62万元城乡低保金。标准执行后,每年将增发城乡低保金450万元,惠及全县1.75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非贫困户的城乡低保对象。
各项救助保障机制有效启动。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及低收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通过“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有效开展健康扶贫工作,解决贫困家庭因病返贫问题。2018年1至11月发放医疗救助金317.26万元,其中贫困户救助资金123.04万元;补齐贫困户住院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关爱保险报销后不足90%的部分,发放健康扶贫兜底金391.16万元,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达90.02%,医疗救助、健康扶贫救助累计救助达30998人次。年内两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全县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43.71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发放63.73万元,救助机制及时启动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救助排查力度持续加强。成立民生资金核验小组,开展对辖区内社会救助保障对象的集中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继续纳入保障范围对象,核销死亡人员。强化主动救助,完善三留守人员信息,建立孤儿档案,实现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全覆盖。2018年1-11月核销了8177名不再符合纳入保障范围对象及死亡人员,同时还将涵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5项保障项目在内的近1800人纳入保障范围,有效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前,该县1.75万的城乡低保人口中,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26万人,重合率达72%,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实现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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