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基本建成 向市民开放

2018-11-27 16:06:46 | 来源:南宁晚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基本建成 向市民开放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基本建成 向市民开放

  市民在新建成开放的柳沙公园休闲漫步 记者 赖有光 摄

  清晨的阳光拨开了邕江上的氤氲水汽,原本被薄雾笼罩的邕江柳沙公园,如同缓缓展开的山水画卷,渐次清晰起来。青翠的草坪细看还带着点点露珠,天青色的江水随风泛起涟漪,艳丽的亲水步道沿江蜿蜒伸展,高大庄严的“和谐之门”在绿荫葱茏中分外醒目,一步一景,邕江沿岸的风光美不胜收。昨日上午,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清川大桥—三岸大桥)项目在柳沙公园举行现场会,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清川大桥—三岸大桥)基本建成,向市民开放。

  一大早,市民苏女士就带着孙女从江南出发,经英华大桥来到柳沙公园。“一路走来沿江的风景好美,公园里还有儿童乐园,你看我们还准备了食物,要待到下午再回去呢。”

  邕江之美同样让外地游客流连忘返。在“和谐之门”前,“候鸟一族”张绍华和丈夫正在拍照。她说,每年的11月他们都会从长春来到南宁,住在位于英华路的儿子家,直到来年4月再回北方。“今年太惊喜了,没想到家门口建好了这么漂亮的公园。现在天天来江边散步、锻炼,呼吸清新的空气,感觉人都变年轻了。我们在考虑以后长住南宁不回去了。”张绍华说。

  据悉,“柳沙栖鹭”和“贝丘神韵”是柳沙公园的两大特色景观。“柳沙栖鹭”以现有的山地、林地自然资源为基础,保护性利用和修复生态驳岸,通过种植芦苇、芦竹、美人蕉等绿植,在江边打造了一片滩涂湿地。如今绿植长势喜人,正吸引越来越多的水鸟来此栖息。

  “贝丘神韵”以贝丘文化为核心,利用柳沙独特的高岸半岛地形,打造特色滨江休闲带,形成邕江水畔独树一帜的贝丘文化地标。以贝丘文化遗址和邕江之水为文化元素设计制作的“和谐之门”,更是呈现出交融之美。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赵喜斌介绍,公园不仅拥有多个景观点,还建设了4个足球场、4个篮球场、3个羽毛球场、2个儿童游乐场及气排球、乒乓球、健身场地等多个便民功能设施。多元化的设计,不仅使邕江变得更亮丽,也更便于市民和游客观光、休闲健身等。

  柳沙公园的旖旎风光,是邕江美丽画卷中的一景。昨日向市民开放的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清川大桥—三岸大桥段两岸建设总长约6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岸景观、护岸、灯光亮化、便民设施及两岸建筑外立面风貌整治等工程。邕江两岸整体景观效果较之以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该项目的建设,体现了南宁市“治水、建城、为民”的城市工作主线,通过推进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保持邕江流域“水常清”,保障南宁市以及下游城市用水安全,推动“南宁渠道”进一步畅通。

  知多点

  关于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你知道多少?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建设范围为邕江老口水利枢纽至邕宁水利枢纽,全长约74公里。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54公顷,总投资约220亿元。

  北岸

  ●邕江滨水公园东侧—三岸大桥

  以打造一带(青环路滨江风光带)、六段(紫岸抚秀、紫风古韵、蓝调碧湾、蓝涟民风、艳若欧歌、艳曦漫舞)为设计理念,结合孔庙和广西民族博物馆两个重要的人文景观节点,形成一步一景、疏朗可见江的青秀山特色自然生态景观带和文化圣地。

  ●清川大桥—五象大桥

  景观工程分别为五个主体建设理念景观带,分别是“水绿花岸”“洋关情怀”“津头气象”“柳沙栖鹭”和“贝丘神韵”,称之为邕江北岸五景。项目建成后,邕江水面更加宽阔,行洪安全更有保障。沿岸繁花似锦,绿道全线贯通,便民设施丰富,自然亲水空间多样,环境和谐融洽,景色优美宜人。

  南岸

  ●五象大道北兴斌沙场—三岸大桥

  以打造一带(五象堤园路滨江风光带)、四段(盛会繁花、拥青怀秀、文风梳园、锦苑阅江)为设计理念,通过南国风情绿化和人性化文体设施设置,建成后将形成别具特色的滨江休闲娱乐景观带,为五象新区人流密集区域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提升新区现代化城市品位。

  ●清川大桥—五象大桥

  以打造平西情怀、亭子今昔、南船帆舞等为设计主题,在中心城区滨水花园中再现亭子滨江码头商贸昔日的繁华。500米大堤灯光秀和660米涂鸦墙,展现广西深厚的文化底蕴与现代化城市的发展进程,形成一幅邕江水生命脉络的文史画卷。

  PPP

  项目

  ●托洲大桥—清川大桥

  分为“城市过渡段”和“郊野游乐段”两段,设置运动休闲活动空间、粉花竹林、观江平台等游乐体验观光江岸,重点打造富有野趣的郊野游乐。其中,罗文大桥—清川大桥段以“姹紫嫣红、活力律动”为主题,强调色叶、观花植物的群落整体效果,打造季相丰富、花色烂漫的邕江滨水绿岸景观。(韩沛 廖欣)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