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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力推进企业排污许可证后监管

2018-11-08 11:39:35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余锋 通讯员/昌苗苗)11月7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广西从今年起开始实行排污许可证常态化执法检查。为保证环境监察部门顺利开展已核发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近日编制印发《广西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手册》,对企业开展证后执法监管工作程序、监管内容和检查结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017年,广西完成了火电、造纸、制糖等13个行业共476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广西今年重点从“重发证”向“发管并重”转移,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为规范全区发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广西将“八统一”(即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要求落到实处,在已发排污许可证的13个行业中,抽取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证后监管的重点检查调研对象。

  按照生态环境部“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的部署要求,广西还将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础,结合环境统计、排污许可证行业摸底数据,对2017年已发证的造纸、火电、水泥、制糖等13个行业企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对上述13个行业无证企业将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由环境监察部门开展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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