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 10月31日,笔者从在南宁召开的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整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全区各有关单位要从快从严从实确保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阶段任务在今年年底完成。截至10月15日,各整改责任单位已完成待销号备案的整改事项10个,整改措施已落实待验收备案117条。
今年1月15日,国家督察组形成《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意见书》,并向自治区政府反馈督察意见,通报了广西存在的对国家有关围填海管理制度等四大方面的问题。
为对标对项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4月28日,自治区政府成立了自治区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问题梳理归纳为4大类18小类49个整改事项,明确具体整改实施措施249条,于6月1日印发并向社会公布,形成了“一事一策”的整改“作战图”。
6月27-29日,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派出工作组,赴沿海三市开展海洋专项督察整改工作督促检查。9月10日,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前往北海督办问诊督察问题整改事项进展情况。9月13日至21日,领导小组再次派出3个督导组,对沿海三市及玉林市的整改情况开展督导,传导压力、督促整改。
截至10月15日,各整改责任单位已完成待销号备案的整改事项10个,部分完成整改的事项4个。整改措施已落实待验收备案117条。各地各单位立案查处违法用海案件12宗。
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2018年底、2019年底、2020年底、长期坚持”四个阶段,分步推进、扎实整改,确保完成整体目标。整改方案明确属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的,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进度;属于建章立制的,抓紧制定规章制度;属于纠偏纠错的,抓紧实施并务求实效;属于例行执法巡查的,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李 鹏 杨晓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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