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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青少年撑起法治绿荫 ——兴业县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纪实

2018-10-10 10:15:27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日报记者 王春楠  通讯员 何 挺 李晓梅

  “尤法官,谢谢你的关心,我们一定会痛改前非、努力改造。”近日,两位服刑少年给兴业县法院法官尤佳寄来了信件,字里行间满是对他的感激和信任。近年来,兴业法院立足审判,延伸职能,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维权审判新机制,用爱为迷途少年找回人生方向,让曾经破碎的家庭重现生活希望。

  竭力奉公,做天平上的“护花使者”

  今年3月14日,兴业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法官梁锋在法庭上对被告人小杨进行法庭教育。最后,小杨落下了忏悔的泪水。

  原来,初二学生小杨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加上父母教育缺失,在不良少年的怂恿下触犯了法律。法庭上,经过梁法官耐心的引导和教育,小杨认识到了其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并表示忏悔。鉴于小杨犯罪情节较轻,基于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方针,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12月,兴业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并选配了两名法律知识全面、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青年法官。在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中,法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着力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

  “我们深知责任重大,做好天平上的‘护花使者’是我们的使命。”对于少审庭的法官而言,他们更关注的是未成年犯的改造和未来。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他们总是找准法律教育和亲情感化点,将庭审化为失足少年的人生“转折点”。

  心理干预,为迷途羔羊照亮归途

  “法官,我们的孙子还有希望吗?”近日,兴业法院少审庭的办公室里走进了两位老人。原来,他们的孙子小黄刚出狱不久,又因为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因父母离异,小黄从小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老人年事已高,难以从精神和生活上给予他正确的管束和引导。法律意识淡薄的小黄一错再错,最终受人指使去贩卖毒品。

  像小黄这样再次走上歧途的孩子,如何才能引导他们走上正途?兴业法院少审庭的法官积极探索解决办法,联合司法局、学校、医院等单位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在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心理矫正3个层面,以及庭审前、庭审中、判决前、判决后4个环节,邀请心理咨询师、学校老师对相应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为他们开启绿色健康人生奠定基础。

  如今,多方参与的心理干预机制,已常态化运用于兴业法院未成年审判工作中。近两年来,该院判处的未成年犯再次犯罪率大幅度下降,未成年缓刑犯重新犯罪也一直保持零纪录。

  暖心帮教,用深情拥抱失足少年

  “人总会犯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们要认真改造,对以后的生活充满信心。”今年初,由玉林市两级法院的少年刑事审判法官组成帮教团,前往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对玉林籍未成年犯进行零距离回访帮教活动。在帮教活动上,尤佳法官对这些特殊的孩子送上了温情寄语。

  对于少审庭的法官而言,一起案件的审结,也意味着后续帮教和回访工作的开始。

  兴业法院少审庭将回访作为庭外工作的重要一环,多次前往自治区少管所、玉林市看守所等地方回访考察,给未成年犯赠送法律书籍等物品,鼓励他们提高改造积极性,用爱抚平这些孩子心灵的创伤。

  法治教育,守护成长的不懈使命

  “大家知道毒品的种类有哪些?”

  “海洛因、冰毒、K粉……”同学们争先恐后纷纷举手。近日,兴业法院少审庭法官来到高峰镇靖文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第一课”活动。

  在有奖问答环节,法官们精心准备了各类学习用的小奖品,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增强对毒品种类的认识以及认清毒品犯罪的危害,从而远离毒品。

  “唯有让更多青少年懂法、知法、守法,才能有效抑制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的情况。”为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该院还成立了法治副校长团,由法官担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定期到各个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以案说法,将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今年以来,该院已开展了60场校园法治讲座,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庭审进校园、邀请学生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日常庭审旁听常态化……如今,兴业法院正通过多样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法治绿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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