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第13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将于9月11日在南宁开幕

2018-09-04 17:41:34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冼敏):9月4日下午,第13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组委会在南宁市举行新闻发布会,据了解,本届论坛将于9月10日至9月13日在南宁举办,论坛开幕式将于9月11日上午在广西民族博物馆举行。

  本届论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对外文化联络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承办,中国—东盟中心协办。

  本届论坛以“传承创新发展共赢——中国—东盟文化创意产业的交流与合作”为主题,围绕文化旅游产业的提档升级、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文化创意产业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创新型中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方向与路径等议题,多维度探索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创新与发展。

  本届论坛主要活动有论坛主体活动,包括论坛开幕式、大会主旨发言、文创产品展示展演;论坛配套活动,包括“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中国—东盟(南宁)戏曲演唱会。

  其中,以“创意点亮生活”为主题的文创产品展示展演将于9月11至9月16日在广西民族博物馆二楼环廊举行。将集中展示广西区内外文博单位文创产品及制作技艺,并安排现场VR展示体验活动、制作技艺体验活动。

  第12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将于9月9日至9月13日在南宁举办。活动包括舞台艺术作品展演、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和优质课堂展示等项目。组委会专门从最佳作品中遴选出23所国内外院校的46个节目组成3台专题晚会,9月10日至9月12日在广西艺术学院展演。邀请中央民族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和广西艺术学校进行4节优秀课堂展示。遴选出150件学生优秀美术作品在广西民族博物馆举办《新荷芳菲——第12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优秀美术作品展(2018)》。

  2018年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将于9月7日至9月13日举办,以“丝路起航新时代戏海扬帆新征程”为主题,包括中国—东盟优秀剧目展演、中国—东盟艺术大赛、中国—东盟青年电影展映、中国—东盟艺术展览、中国—东盟优秀艺术家个人艺术专场、中国—东盟戏剧论坛、中国—东盟戏剧合作交流机制成员高峰论坛、戏剧工作坊、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大联欢晚会共9大活动。

  9月2日至9月6日将举办以“弘扬国粹·文化交融·薪火相传”为主题的中国—东盟(南宁)戏曲演唱会。将邀请中国(南宁)戏曲名家和新生代演员及传承人、东盟国家戏曲名家演员、广西戏曲票友同台演唱,集中展示中国(南宁)与东盟戏曲的精彩唱段。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