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日报讯(记者韦静)近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邕江两岸文物保护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届时该项目将对邕江两岸豹子头遗址、石船头遗址、灰窑田遗址、三岸明代窑址、缸瓦窑古窑址、林景云烈士故居等6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本体维修、遗址保护和周边景观绿化,建设总面积24127平方米。
批复明确了项目建设地点,为南宁市邕江两岸豹子头遗址、石船头遗址、灰窑田遗址、三岸明代窑址、缸瓦窑古窑址、林景云烈士故居。从规模上看,豹子头遗址2967平方米、石船头遗址3139平方米、灰窑田遗址4359平方米、三岸明代窑址9224平方米、缸瓦窑古窑址3164平方米、林景云烈士故居遗址12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园路工程、场地排水工程。
据悉,该项目建设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为缸瓦窑古窑址加固及保护棚、林景云烈士故居结构加固及新建西厢房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基础形式采用片石条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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