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韦佳倩 通讯员/李欣松)继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三级联审”制度改革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又决定对矿政审批事项实施“三级联审”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据介绍,广西将采取四项措施推进矿政“三级联审”改革。一是建立矿政“三级联审”审批系统,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矿政审批“统一审批系统、统一数据平台、统一审核标准、统一办理时限”,实现区、市、县共享矿政“一张图”数据。二是取消部分审批事项,市、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意见不再作为审批前置申报材料,可直接通过“三级联审”系统出具标准格式调查意见。三是优化审批流程。申请人可就近选择通过任何一级政务窗口交件。已受理的矿政审批项目,可视情况启动转外办理挂起程序,不计算审批时限,避免审批过程中产生滞纳金等问题。四是保障服务质量。通过短信告知服务功能,及时将审批结果自动生成相关提醒信息,及时推送给政务服务的相对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占用费)原则上根据属地管理,就近到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级缴纳。
按计划,7月30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完成矿政“三级联审”系统建设,9月30日前试运行,10月份全区全面实施矿政“三级联审”,可实现审批前置要件压缩20%以上,让办事群众“少跑路、不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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