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游客出境游购物问题多 旅行社和导游投诉率高

2018-07-18 11:01:27 | 来源:南宁晚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昨日,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的《2018年6月广西旅游服务质量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全区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受理并立案调查46件旅游投诉,出境游购物问题较多,9起购物相关投诉中,7起为出境游购物问题。近三分之一的旅行社投诉中反映导游带去购物存在假冒伪劣、言语威胁等问题。

  46件旅游投诉立案调查

  《公报》显示,2018年6月,全区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共接到来电、来访、来信、舆情转办等旅游咨询及投诉196件,其中旅游投诉58件,受理并立案调查46件(12301平台31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62271元。

  在受理并立案调查的46件旅游投诉中,国内游32件,占69.6%;出境游14件,占30.4%。南宁市15件、柳州市1件、桂林市16件、梧州市2件、北海市5件、玉林市1件、崇左市2件、防城港市3件、贺州市1件,其他各市为零投诉。

  旅行社和导游投诉率高

  针对旅行社及导游的投诉率居高不下。在受理并立案调查的46件旅游投诉中,投诉旅行社32件,占69.6%。其中投诉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存在问题9件,占旅行社投诉量的28.1%;投诉境外旅游购物问题7件。非旅行社14件,占30.4%。其中投诉景区8件,占非旅行社投诉量的57.1%。

  投诉旅行社主要反映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降低接待标准问题。近三分之一的旅行社投诉中反映导游带去购物存在假冒伪劣、言语威胁等问题。还有游客反映少数导游不佩戴导游证、热情推销商品、购物讲解甚少等问题。而出境游购物问题较多。9起购物相关投诉中,7起为出境游购物问题,其中越南游6起、柬埔寨游1起。

  景区投诉有所下降。投诉主要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门票优惠不落实、网络订票取不到票、景区安全措施不到位,滑倒、摔伤等安全问题。

  暗访组暗查全区旅游市场

  今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牵头组织7个暗访组,以普通游客身份随团暗访、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全区14个市及旅游特色名县的旅游市场进行了暗访暗查。其中发现旅行社(门市部)存在以不合理低价宣传招徕、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超范围经营出境和赴台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等问题;导游存在推销或兜售商品等问题,“一日游”导游为防止游客投诉以各种理由收走游客合同,造成游客投诉维权困难;购物店只接待团队游客,采取封闭包厢、讲师授课、高标价低折扣等方式诱导游客购物消费;部分景区存在卫生状况差、价格未公示、安全警示少、设施损坏严重、高风险项目未审批接待游客等问题。

  《公报》数据显示,在6月受理并立案调查的46件旅游投诉中,反映降低服务标准18件,占39.1%;反映导游未尽职责3件,占6.5%;反映景区问题9件,占19.6%;反映购物问题9件,占19.6%;反映其他问题7件,占15.2%。(记者 黄颖)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