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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对深度贫困地区实施特殊国土资源政策

2018-07-17 16:07:03 | 来源:人民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人民网南宁7月16日电 继出台《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并执行两年多之后,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深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对广西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实施特殊国土资源政策,通过22条“加强版”政策措施助力脱贫攻坚。

  2016年4月,针对国土资源部门在保障服务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规划空间受限、用地指标不足、报批周期长、耕地占补难等问题,广西国土资源厅从统筹安排规划用地空间、加大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简化用地审批程序、降低用地成本、破解耕地占补难题、充分共享改革试点成果、优先安排国土资源重大工程七个方面,提出了20条针对性政策措施。

  同时,广西在靖西、巴马两个深度贫困县和大新县开展利用国土资源政策支持精准扶贫试点,封闭式探索政策运用和落实措施,为全区运用国土资源政策支持精准扶贫积累经验。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如今各项国土资源政策已在基层落地,为广西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显化国土资源政策优势,广西国土资源厅此次出台的政策可谓是2.0加强版。“我们从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深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创新土地利用政策、完善耕地开发保护措施、实施用地审批特殊政策、支持申报地质矿山公园、加强基础信息服务、加大项目资金人才倾斜八个方面,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该厅调控处处长杨森涛表示。

  据介绍,广西每年将单列下达深度贫困县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单列指标不足的,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项目用地由自治区足额保障。深度贫困县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拟申报的用地位于允许建设区范围内增减挂钩图层的,无需调整规划,可直接进行用地报批。深度贫困县开展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由自治区足额保障。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后,可先行预支使用或交易一定比例的节余指标,产生的交易金额拨付深度贫困地区,各地可提取不超过5%的纯收益给所在行政村,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广西提出,深度贫困地区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3年内按规划新批准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可不受投资强度约束。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用地可按现用途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未利用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可不改变原性质。

  该厅明确,国土资源系统的项目、资金、人才等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落实到位后,可边建边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可边占边补,确实难以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可按补改结合方式落实。(庞革平、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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