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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县(市、区)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评估

2018-06-08 10:21:24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10县(市、区)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评估

  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近日,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市人民政府申请,组织督导评估组分别对南宁市宾阳县,防城港市防城区,钦州市钦南区、浦北县,贵港市桂平市,百色市右江区、西林县、那坡县,贺州市八步区、昭平县等10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认为上述10个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基本均衡标准,同意报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9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过了自治区督导评估,占84.68%。(记者/刘琴 通讯员/覃鸥 原文编辑: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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