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冯梓剑 通讯员张秀媚)6月4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日前我市对《南宁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南宁市本级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据了解,自《南宁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市科技局通过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南宁市分公司、太平洋保险广西分公司等5家承保机构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在科技保险业务咨询、产品介绍、方案设计等方面,共同助力科技保险在我市推行。截至去年底,我市共有10家投保企业获得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投保额6685283.44万元,保费203.18万元,财政补贴金额72.21万元。
为进一步扩大科技保险补贴范围,切实为企业分担创新创业风险,《征求意见稿》提出,科技保险险种包括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专利类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等多个险种。企业投保科技保险后,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其中,投保专利类保险,按照实际支出保费的70%给予保费补贴;投保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6项保险产品,按照实际支出保费的60%给予保费补贴;投保其他7项保险产品按照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保费补贴。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在南宁市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自治区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投保科技保险,即可享受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支持。科技保险保费补贴采用当年申请当年补贴的方式进行,一年一投,按年补贴;科技保险保费补贴采取年度预算总额控制,在受理补贴申请有效时限内,按照企业与承保保险机构合同载明日期先后顺序安排补贴资金;未能在当年预算安排的保费补贴资金,在下一年度预算内予以安排。
广大企业如对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有意见和建议,可反馈到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根据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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