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31日讯(记者 潘晓明 通讯员 彭威)日前,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高考期间的6月7日8:00至6月8日17:00,全市范围作为考点的学校2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禁止建筑施工作业;6月5日至6月7日期间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以及6月8日12:00至14:30,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环境噪声影响的各类施工作业。
《通告》指出,中考期间的6月24日8:00至6月26日17:00,全市范围作为考点的学校2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禁止建筑施工作业;6月22日至6月25日期间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以及6月26日12:00至14:30,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环境噪声影响的各类施工作业。
《通告》指出,建筑施工单位在上述规定的时段内违规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和各县、城区环境保护局依法查处。全市范围内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规定的时段内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据悉,《通告》自2018年6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26日17:00止,举报电话为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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