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南宁经开区产业引领乡村振兴 产业示范点成"领头羊"

2018-05-29 13:11:45 | 来源:南宁晚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焦点图】【园区建设-图文】【八桂大地】(首页标题)南宁经开区产业引领乡村振兴(内容页标题)南宁经开区产业引领乡村振兴 产业示范点成"领头羊"

  华联村陆联坡度假村里用老宅改造的树屋 记者 李璋 摄

  看浩瀚花海,住精品民宿,尝有机农产品,如此惬意的休闲生活,正成为不少市民闲暇时奔向南宁经开区的重要理由。近年来,南宁经开区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立足辖区良好的区位优势,通过土地流转、引进龙头企业、成立农民合作社等途径,大力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带领村民增收致富,一幅乡村振兴的美好画卷正逐步展开。

  新景色:花海名树农家乐引客来

  说起吴圩的格桑花花海,南宁人耳熟能详,每年格桑花开的季节,这里总会成为市民休闲的好去处,徜徉花海的照片频频刷爆朋友圈。

  这个格桑花花海,位于吴圩镇明阳社区平况坡。平况坡流转土地3150亩,引进广西朝辉花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打造桂台花卉产业园,项目于2011年4月动工建设,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8.7亿元。项目分为3个板块,休闲农业板块包括幸福花海、特色树花类观赏区、浪漫薰衣草庄园、休闲游乐园及农家乐;精品大树板块目前已创建成功一个1000多亩的高端庭院景观盆景树木园,同时在此区域里融入了休闲花卉、台湾及本地极富特色的美食、特产、手工制品、水果采摘及拓展等旅游休闲元素;休闲旅游项目板块占地面积近1000亩,包括特色农家乐、民宿、养生养老、儿童乐园、亲子游乐基地、娱乐及综合旅游开发等。2014年10月,该项目被自治区列为“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中广西重点加快建设的项目”。

  此外,园区自2012年起投资建设300亩格桑花花海,至今已打造了5期花海,入园人数累计60万人次以上,引领了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新模式。据广西朝辉花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麦秋介绍,每年花海开放期间,有数万人前来赏花,对吴圩的餐饮和服务业带动很大。

  新味道:有机种植养殖还原传统

  那洪街道罗村流转土地150亩,引进广西先农投资公司建设先农有机种植园。该种植园现有避雨防虫大棚120个,种植西红柿、西瓜、哈密瓜、草莓等50多个优良品种;有机稻米种植20亩;生态养殖黑土猪100头、松林鸡2000羽、牧草鹅500羽,平均年产值达300万元。接下来,公司计划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基地种养面积达300亩。

  种植园为罗村村民提供每亩每年3250元的稳定租金收入,还为村民提供了10个就业岗位,月收入3000元。“我们种植园最大的特点是完全无农药和化肥,完全用传统方法种植、养殖。销售以供应本地为主,包括供给市区内高端超市和会员。” 广西先农投资公司项目经理夜海说。

  园区的建设不仅为当地带来成群的客流,还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238个,农民人均月收入达2100元,花海开放期间还给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民提供摊位做小生意,极大地促进了农民增收。

  新魅力:青山绿水泥巴房受青睐

  道路硬化路灯成行,老树底下鸟语花香,栅栏之内窗明几净……现在金凯街道华联村陆联坡的美,可是村民几年前想都没想过的。数十座原本已经废弃的老宅经过改造,变身为精品民宿,绿水青山泥巴房让前来休闲度假的游客流连忘返。

  2016年,广西云舍村落度假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看中了这里的旅游资源,一期投资2500万元开发云舍养生旅游度假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0亩,以陆联坡30多栋老宅为基础,重新规划建设,修缮原村落建筑,修建排污工程、生态景观、泳池、木屋、树屋等。原屋主不仅可以很好地保留老宅,还可以获得每年每栋约7000元的租金收入。经过一年多的建设,2017年年底,云舍度假村落完成一期建设,老宅焕发新的魅力。项目2018年元旦试业以来,已累计接待游客3万多人次。

  华联村村委会支书黄振能说,下一步华联村将与云舍旅游公司继续合作,以村民出土地、公司出资金和技术,发展种植业后再由公司回收农产品的方式促进土地的使用,增加农民的收入,把华联村的旅游项目做大做强。

  南宁经开区乡村办副主任李维球说,我们通过扎实开展产业富民活动,先后成功打造了17个示范点,对当地群众增收致富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三农”思想,打造更多的产业富民示范点,让这些示范点成为经开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样板和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领头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