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出租车运营新条例征求专家意见 对网约车运营进行规范,巡游车经营权或将无偿使用
近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召开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就网约车经营许可及定价、巡游车客运经营权等内容进行了讨论。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执行的相关条例出台于2007年,此后曾经过多次修改。与之相比,新的《条例》最大的亮点在于对网约车运营进行了规范。记者注意到,《条例》设置了网约车运营企业准入门槛,如要求企业必须在南宁市注册或者在南宁设立分支机构,且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要接入南宁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在备受关注的网约车运营安全问题方面,《条例》要求网约车企业对车辆的运行和服务过程实行动态监控,保证线上登记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一致,且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供实时动态监控数据。此外,《条例》还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要强制报废,未达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也需退出网约车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新的《条例》明确提出“巡游车客运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制度”,此举或将有效降低出租车企业的运营成本,乘客打车费用也有可能因此有所下降。
《条例》还要求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区域特点、社会公众出行需求,对出租汽车运力规模、企业数量和车辆总量做出科学规划。(原文编辑:罗小灵 作者:孟振兴)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