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5月10日电 (彭远贺)5月9日,广西司法厅、广西法学会、广西志愿服务联合会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专项行动从5月起至12月,分阶段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努力使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启动仪式现场
专项行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全区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宪法意识,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作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通过举办“八桂法治讲堂”宪法宣讲暨“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宪法专场报告会,组织开展法学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大家说法”等宪法学习宣传专题活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志愿者服务行动、“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举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成就宣传展览、“民族区域法治论坛”,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媒体集中报道宪法学习宣传专项行动等形式,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努力使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启动仪式结束后,“八桂法治讲堂”首场报告会暨“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宪法专场报告会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室副主任翟国强作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宪法实施》的宪法学习专题辅导报告。
报告会现场
接下来,广西法学会将组织由100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八桂法治讲师团”,到区直、各市、县(市、区)举办100场以上的专家报告会、专题法治讲座;将举办法学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大家说法”等宪法学习宣传专题活动,围绕宪法的性质、地位以及这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深远影响,通过发表理论文章、参加访谈节目、开设宪法学习专栏等方式,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引向深入。
当天活动还对宪法宣传志愿服务者进行授旗。目前,广西志愿服务联合会已组织了14支宪法学习宣传志愿者服务队,将陆续分赴广西14个市开展宪法宣传志愿者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走进千家万户、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广西各地还将结合实际,组建宪法宣传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广泛传播宪法法律知识。
除了下基层,宪法“线上”宣传学习的方式也很丰富。广西司法厅将在“广西普法”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平安广西”“广西法学会”网站,分对象、分时段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答活动。广西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线下”或“线上”的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广西司法厅将在广西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广西普法宣传员、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到乡镇(街道)、村屯(社区)、企业、军营、学校,开展面向老百姓的法律咨询、面向农民工和弱势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面向企业园区的法律顾问、面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等法律服务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和法治意识。(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