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播放了《珠宝店里的抽奖坑你没商量》短片,曝光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某珠宝店涉嫌抽奖骗局。3月15日当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部署依法开展查处工作。3月22日,桂林市象山区工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事商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罚款20万元的处罚。
央视“3·15”晚会曝光此事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分管工商工作的副主席李彬立即指示工商部门认真调查,严肃查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冯学军作出部署,分管局领导主抓落实,第一时间派出2名同志赶赴桂林,指导桂林市工商局开展查处工作。
3月15日至3月16日,桂林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通过突击检查、定点值守、现场查验、问询取证等措施,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在央视“3·15”晚会曝光之后的24小时内,成功追回当事人转移藏匿的全部涉案珠宝1178件,责令当事人从湖南凤凰回到桂林接受调查,并依法于3月22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涉案商铺为桂林市象山区花田古厝工艺品店,经营范围是批零售工艺品、日用百货、箱包、珠宝首饰、玉器。经查实,当事人于2017年3月至10月间,以所谓“有奖销售”模式销售珠宝玉器,违反了我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属于第十六条第二款所指欺诈消费的违法行为,桂林市象山区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商家作出了行政处罚,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处理期间,桂林市工商局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涉嫌以抽奖形式欺诈消费者的经营主体进行检查,并对市内大型商厦的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督促其落实依法经营的法定职责,严格自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文 农娇帆 通讯员 陆丽洁 车亚焕 温新新)
桂林市象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供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
桂林市象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供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
桂林市象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供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
摘要: 广西依法严惩央视“3·15”晚会曝光的辖区企业,督促其落实依法经营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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