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3月19日电(记者覃星星)记者从国开行广西分行了解到,近日,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组建的银团与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贵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36.78亿元银团贷款合同,并实现首笔发放贷款2.4亿元,标志着该市“十三五”棚户区改造大额资金已落实。
贵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是贵港市首个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的棚改项目。该项目由市政府授权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为购买主体,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实施,并向国开行申请棚改专项贷款。项目改造棚户区4461户,惠及棚户区居民14276人,新建棉村安置区A标段、文华雅苑安置区、永新安置区3个棚户区安置区以及安置区红线范围外与棚户区安置区直接相关的学校、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改善贵港市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进一步完善该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近年来,贵港市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稳定经济增长、扩大有效投资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11个棚户区重大项目建设。截至2月末,国开行已累计向贵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发放贷款58.8亿元,完成棚户区改造超过250万平方米,惠及棚户区居民2.16万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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