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2月28日电(记者 庞革平)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获悉:从3月1日起,广西将施行史上最严珠江禁渔制度,即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广西内陆水域全境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自2011年以来,广西已连续八年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
3月1日,“全国亮剑2018—春季禁渔同步联合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广西梧州分会场)暨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将在广西梧州启动。据了解,从2017年开始,广西已按农业部统一要求,将珠江禁渔时限从原来“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延长调整为“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珠江鱼虾每年多了两个月的休养生息“假期”。
为了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环境,今年,广西海洋和渔业厅进一步控制捕捞强度,在维持2017年珠江禁渔制度延长时限的基础上,将禁渔范围扩大为广西内陆水域全境,并同步组织开展2018年广西内陆水域禁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正式施行全区史上覆盖范围最广、执法力度最严格、保护措施最强的珠江禁渔制度。调整后禁渔范围涵盖广西14个设区市,涉及1.5万多艘渔船、3.5万多名渔民。
为更好地落实禁渔期制度,保障禁渔期间渔区社会稳定,除广西渔政、公安、海事等部门执法力量组成渔政特编船队外,广西各地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还将组织执法船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同步执法,努力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禁渔管理目标。这是广西全区迄今为止参与部门最多、规模最大、涉及范围最广的渔政联合执法行动,力求覆盖禁渔区、禁渔期全范围、全时段。
近年来,由于水域环境恶化,捕捞强度过大等原因,珠江流域乃至全广西渔业资源开始衰退,渔获小型化、低龄化、低值化现象日趋严重。广西渔业管理部门把严格执行珠江禁渔期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部署的有效抓手,通过深入渔区走访渔民广泛宣传,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逐步建立困难渔民救助机制,组织增殖放流活动,在进一步控制了捕捞强度的同时,不断养护和修复渔业资源,推动渔业高质量和绿色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禁渔期期间广西全区各级渔政机构出动执法人员11190人次,开展水上检查行动2173次,检查码头或岸上检查1128次,查获涉案渔船34艘,查获违规渔具5187张,没收电鱼工具121台,没收渔获物139公斤,移交司法机关23人。广西全区各级部门总共举行增殖放流活动18次,放流各种鱼苗1658.2多万尾。(完)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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