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南宁市人民政府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12月底全区“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启动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宜居乡村活动主线,以开展“三民”专项活动为重点,统筹推进宜居乡村活动各项目标任务,持续深化拓展清洁乡村和生态乡村活动,如期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宜居乡村活动全年目标任务,打出了多张“全区率先”和“全区最多”的好牌,取得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的活动成效。
创先争优 五个“全区率先”
2017年,我市全面完成“三民”专项活动目标任务,多数两年指标任务率先超额完成,综合完成率居全区设区市第一。其中,产业富民“五个一”目标多数指标任务完成率超过200%;服务惠民全市所有行政村(1383个)按“六有”标准建成并挂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率先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200%;基础便民完成改厕112413户,完工率108.61%;完成改厨107283户,完工率103.65%等。
去年11月,我市在全区率先认定首批(6个)市级生态综合示范区(带)。去年,我市还印发了《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创建实施方案》,在全区设区市率先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选定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镇。
此外,我市在全区设区市率先探索构建“互联网+乡村建设”管理平台,并在横县启动了“智慧乡村”改革试点工作。同时,我市创新出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制度》和《乡村清洁有奖举报监督制度》样板通知,在全区设区市率先探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乡村清洁有奖举报监督制度。
优质高效 十个“全区最多”
会上,记者还了解到,去年我市获得“国”字号认定的乡村建设示范县区、示范村屯最多。其中,西乡塘区美丽南方综合示范区成为首批10个国家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之一,属于全区唯一;横县入选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100个示范县(区、市)名单,属于全区设区市唯一入选的县区,并且该县校椅镇成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茉莉小镇),该镇的中华茉莉园成功入选首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国仅11个)。
自治区在我市召开乡村建设现场会4次,会议次数为全区设区市最多,我市在全区性相关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4次。去年,全市共筹措整合“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资金211281.13万元,投入资金总数为全区设区市最多。
目前,我市已认定31个市级生态综合示范村、32个市级民俗民居示范村屯、13个市级乡土特色示范村屯和53个市级示范性村史室,培育打造市级示范村屯最多。另外,2015年以来,我市培育创建了300个市级“绿色村屯”,其中有110个村屯被评为广西“绿色村屯”。目前,我市创建的自治区级和市级“绿色村屯”在全区最多。
我市还分别完成2017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赛道、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233公里和1657公里,推进赛道沿线房屋立面改造16172户,重要节点村屯乡土特色改造13个,创建马山弄拉风光带1条,打造了马山“最美赛道”,是改造整治工作获得好评最多的市。
2015年以来,我市完成63个乡镇圩亭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评定了30个市级“十佳乡镇农贸市场”,为群众创造的规范化乡镇农贸市场全区最多。另外,我市在2015—2016年完成1000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基础上,去年又完成了52个示范性和142个一般性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完成的村庄规划编制最多。
我市共组织开展各类明查暗访共30次,第三方实地测评1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督办函)94份等,年内开展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次数最多。同时,我市不断加大工作信息编写力度,增加报送量,去年被自治区乡村办简报采用16篇,报送量和采用量连续多年居全区设区市第一名。
再接再厉 不断提档升级
今年,我市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全区、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深入推进宜居乡村活动,努力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让全市农业更现代、农村更繁荣、农民更富有。
全市“美丽南宁·宜居乡村”建设将向纵深发展。突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扎实推进“三民”专项活动,推动全面发展;突出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持乡村洁齐美;突出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整体推进;突出项目建设,打造特色亮点;突出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
我市将确保“美丽南宁·宜居乡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并顺利启动幸福乡村活动。全市将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抓好多元投入,整合各方资源;抓好履职尽责,提高服务水平;抓好机制建设,实现长效管护;抓好监督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抓好研究谋划,积极筹备好幸福乡村活动。
(记者 何任朗)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