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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担当 ——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2018-02-08 17:19:20 | 来源:南宁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政务参考】(页面标题)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担当(内容页标题)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担当  ——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巡察调研。

  【政务参考】(页面标题)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担当(内容页标题)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担当  ——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打造首府“廉政文化进地铁”靓丽名片。

  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压实“两个责任”,坚决挺纪在前,强力正风肃纪,高压反腐惩贪,净化政治生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夯实“两个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化“六位一体”责任体系,根据责任主体不同,区分6种责任类别,对照类别逐层逐级细化,把责任清单列清列细,以责任促落实,以落实促担当。完善考核考评机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绩效考评指标和评分细则,细分为两大类15大项39小项指标。严肃考评考核工作,对各级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行过程管理和跟踪检查,认真开展年度“两个责任”绩效考评工作,实现落实“两个责任”过程化、网络化、数字化管理。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建立健全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和台账化记责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层层加压、逐级落实。深化廉政约谈提醒,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就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委常委分头深入分管联系县区、单位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增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坚持自下而上专题报告,分类分系统分层召开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促使各级党委(党组)领责、履责。

  严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加大对不履行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处理力度。全市共对16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突出正风引领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发扬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严抓实做纠正“四风”,全市各级各单位自查自纠发现问题5276个,清退违规金额1881万元,党纪政纪处分87人,组织处理37人,问责66人。运用好“回头看”成果,督促违纪问题持续发生、涉及面较广的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对“回头看”梳理的6类20个突出问题,督促涉及问题的18个重点区域和行业系统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

  紧盯关键环节严查严惩。紧盯元旦、春节、“三月三”、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公车私用、滥发福利津补贴、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的明察暗访,发现并移交一批问题线索。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列入执纪审查重点,先于其他问题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市共查处问题95起,党纪政纪处分132人,通报曝光26批次74起。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严厉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全市“两重两问”工作机构共开展监督检查45279人次,发现督促问题整改38182个,发出督办、挂牌督办函3651份,约谈责任单位169个、责任人437人,问责单位130个594人。依托南宁电视台《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节目,共开展聚焦行政效能、城市治理等内容的电视问政节目10期,节目反映问题53个,问责处理100人。

  突出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规范加班误餐补助、工会慰问标准及方式等规章制度,深化重点领域建章立制,消除模糊地带,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策划建立“四风”问题随手拍举报平台,发动群众和媒体监督举报,构建“互联网+监督”模式,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提升查处“四风”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反腐肃贪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以实施“兵团作战”为引领,坚守职责定位,坚持有腐必惩、执纪必严,持续形成强力震慑。

  创新执纪审查方式。出台《2017年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兵团作战”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市12个县区纪委和28个派驻机构整合成5个战区,推行划片联管、交叉协作、跨区域跨行业执纪,实施“兵团作战”,实现全盘统一指挥、分区统一作战。强化战区统一管理,灵活采取交叉办案、提级办案等方式,切实解决基层纪委、派驻机构不能、不会、不敢、不愿办案等问题,构建力量联合、问题联查、整体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形成上下团结协作、步调一致的强大合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473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096件,立案215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27人,其中处级干部16人,科级干部258人。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制定出台《南宁市党委(党组)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规则(试行)》《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程实施方案》《南宁市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对“四种形态”适用情况、处理方式和程序作出规定,划出“四种形态”10个刻度,细化每个刻度具体指标,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良性结构特征加快形成。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465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3000人次,占比64.4%;运用第二种形态1360人次,占比29.2%;运用第三种形态206人次,占比4.4%;运用第四种形态92人次,占比1.9%,全市运用“四种形态”结构向良性转变。

  规范反腐协调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出台《中共南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案件和线索通报移送、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公检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396件,审计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45件,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18件。

  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狠抓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印发《南宁市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与我市相关的问题分解细化为10方面33大项152小项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开展中央巡视“回头看”移交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已办结193件,立案29件。突出政治巡察,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试行)》,出台《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遴选优秀党员干部322名列入南宁市十二届党委巡察组组长库、巡察工作人才库。全市开展24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781件,转立案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

  严守执纪审查安全底线。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全市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大检查,抓好审查人员和陪护人员“两支队伍”建设。加强全市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自纠自查、检查督查7次,发现问题37个,督促整改问题32个,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出台《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办法》,严防执纪审查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年全市办案安全零事故。

  严惩基层腐败 提升群众获得感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狠抓责任归位。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建立纪委领导班子挂点联系督导指导制度,采取分片包干、实地督战的方式,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暗访督查,先后挂牌督办193起,开展集中约谈4轮108人次。坚决压实扶贫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开展为期8个月的分系统排查治理,督促市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等23个市直扶贫攻坚责任单位开展大起底、大清查,建立政策、项目、资金、人员、问题等五类台账,排查廉洁风险防控薄弱点219个、整改问题200余个。

  排查问题线索。开展三级大接访工作,多渠道收集摸排问题线索,对涉及扶贫领域重点查处和整治的突出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和重点督查督办。建立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大数据“地毯式”扫描,比对信息13万多条,甄别疑点信息759条,转立案85件。运用巡察“利剑”,市县两级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17轮,发现问题线索625件,转立案40件。

  严格执纪审查。坚持违纪必究,对胆敢向扶贫资金、款物动歪心眼的,从严从快查处,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全市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7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4人,其他处理388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抓好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针对在扶贫政策执行、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建设的薄弱环节及普遍性问题,督促职能部门修订完善制度规定100多项,确保扶贫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研究制定《深入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若干规定(试行)》,开列负面问题清单,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

  补齐监督短板。制定出台《南宁市加强基层廉洁工作站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宁市基层廉洁工作站监督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通过现场督导、召开推进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等方式,指导各县区各乡镇分类打造基层廉洁工作站示范点,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全市累计建设基层廉洁工作站1276个,各基层廉洁工作站接访群众2772人次,受理来电来信1933件(次),发现问题线索并提请核查186件,转立案76件。

  强化宣传教育 筑牢廉洁之基

  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深化标本兼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要求,以“五学五讲五表率五赶超”为抓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十九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和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全市各级纪委领导干部分批深入基层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 忠诚履职作表率”主题联学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在线访谈等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抓好党纪党规学习。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党规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思践悟”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扩大学习贯彻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从严治党理念。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宣讲活动,全市累计组建宣讲团13个,宣讲场次242场,听讲人数24396人。

  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充分用好用活电视报纸等传统载体以及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载体,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主动发声、抢占高地、引导舆论,先后在中央、自治区及市属媒体、网站刊发稿件1137篇,其中,在《南宁日报》开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等专栏24版;拍摄制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南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展示”等2部专题片并在南宁电视台播放,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形成强大声势。

  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以“扬清廉家风·建幸福家庭”为主题的“廉洁教育进家庭”“清廉家风进万家”等系列活动,通过书法美术摄影展、发放廉洁家书等方式,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道德防线。开展2016年新任领导干部亲属(配偶)廉政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亲属(配偶)廉洁自律意识和廉政监督意识。创新开展“廉政文化进地铁”活动,打造“南湖·绿城清风站”和“绿城清风号”,助力打造亮丽城市名片。组织策划“四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有效调动社会共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性。开展南宁市“勤廉榜样”推荐宣传活动,共评选出6名南宁市“勤廉榜样”,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传递全面从严治党正能量。

  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层层召开“示警明纪 筑牢防线”专题教育学习会和开展廉政警示实地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设立曝光平台,向社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查处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对外释放强烈信号,形成“不敢腐”强大震慑。

  加强自身建设 打造执纪“铁军”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带头上党课、邀请专家讲党课,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全覆盖。以创建党建品牌为引领,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扎实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县两级涉改部门人员全部转隶到位,完成监察委员会挂牌组建工作。

  持续深化纪检机关“三转”。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保留或继续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7个、退出22个,确保在职责上聚焦再聚焦。全面完成市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联席会议、交叉联审、请示报告、人事管理、干部考核等机制,健全跟案培训制度,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强化能力建设。实施“南宁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大提升行动”,推进全覆盖、多渠道、高质量的教育培训,全年累计举办和选派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1班次(期),选派和培训干部1800人次。突出上下交流互动,选派一批机关干部到办案一线、信访部门、基层单位锻炼,安排一批县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干部到市纪委机关挂职,采取跟案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

  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实践运用“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印发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国企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操作规程。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将265名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后备人才库,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定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定期开展工作推进情况检查,严防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失职失责情况发生。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干部日常关心关爱,让广大干部职工感受到“纪检干部之家”的温暖。

  2018年,市纪委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四个服从”,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全市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六大升级”工程,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政治巡察,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向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目标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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