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崇左市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增速排全区第一

2018-01-22 17:55:31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增速排全区第一

  ——崇左市招商引资工作2017年业绩报道之一

  □ 吴柱奇 李秋艳

  古人云:“为者常成,行者常至。”追梦奋进的人们送走了不同寻常的2017年,迎来了大有可为的2018年。然而,像许许多多总是善于在岁末年初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的人们一样,对于崇左市投资促进局的同志来说,回顾刚刚过去的2017年,那一场场招商推介会、一次次外出招商行动、一个个项目成功签约,仿佛还萦绕于脑海、浮现在眼前。正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投资促进系统与各级各部门戮力同心、团结奋斗,以尽责担当、务实进取的精神和作风,书写了2017年崇左市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的新篇章。

  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新签区外招商引资项目151个(含改扩建项目),总投资417.7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4%和35.19%;共实施区外招商引资项目279个,总投资957.07亿元。全市完成区外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324.83亿元,同比增长10.12%,完成崇左市下达年度任务303亿元的107.2%;其中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24798.37万美元,同比增长47.11%,完成崇左市下达年度任务20000万美元的123.99%。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不仅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而且增速排全区第一位。

  谈到2017年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的突出业绩,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投资促进局局长黄雨初表示,2017年我市招商引资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提前”,就是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而且增速排全区第一;二是“优”,就是严选优选项目,“高、大、强、新”项目占据优势。全市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项目2个、中国500强企业项目1个,超额完成自治区关于招大引强的指标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到位资金18.06亿元,同比增长69.25%,远远超过同比增长15%的指标要求。

  在新常态下,2017年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令人鼓舞的好成绩,首先是市委市政府指导思想明确,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作为我市“稳增长”的基本前提和基础,作为全市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的主要支撑,作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要务,对做好2017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大部署,从而进一步统一了全市上下的思想认识,为做好2017年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指明了方向。

  强化顶层设计、实行高位推动,是2017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取得好成绩的第二个重要原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招商工作,亲自决策部署抓招商。市委书记刘有明率队赴北京、上海、福建、浙江等地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在全国台企联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4次会议上亲自做专题推介,推动旺旺集团、劲胜集团等台资企业到崇左考察投资项目,促成多个项目落户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崇左产业园。时任市长孙大光多次会见重要客商,率队前往浙江、广东、上海等地对接洽谈项目,亲自在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做专题推介,推动崇左市在高端木业、特色食品加工等产业方面达成多个项目投资。市委市政府其他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亲力亲为抓招商,多次带队开展专题招商,亲自部署研究相关工作和接待投资客商,洽谈投资项目。

  全市投资促进系统与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致力于进一步改善崇左投资环境,是2017年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好成绩的又一个重要原因。从一定意义上说,投资环境就是生产力。实践证明,良好的投资合作环境是决定人才、资金和项目流向的关键性因素。从硬环境上说,我市面向东盟、口岸众多、交通便捷、生态优美,尤其是经过建市14年来的建设发展,我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各工业园区也逐步成熟,这些都是国内外客商看好崇左的重要方面。在继续努力改善崇左投资硬环境的同时,必须着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正是基于这一客观实际和认识,2017年全市投资促进系统与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继续着力改善崇左的投资软环境,站在崇左建设发展的全局,自觉增强“你发财我发展”的开放合作共赢意识,大力营造让客商“进得来、留得住、能发财”的投资软环境,不断提高服务投资客商的水平和质量。【 编辑:韦仲达  作者:吴柱奇 李秋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