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回顾与展望]城市 让生活更美好——贯彻落实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盘点

2018-01-16 10:58:56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骆万丽 通讯员 陈飞燕

  从乡镇退休到南宁跟随子女生活了一年多时间,黎清发现南宁越来越宜居:小区附近新建了小公园,去西乡塘亲戚家可以坐地铁,小区门口多开了几条公交线路……

  “乡下人都说怕在城市生活不习惯,我看舒适得很。”老人家迅速融入城市生活,每天心情舒畅,身体也比以前硬朗。

  有变化的不只南宁。海绵化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交通畅通工程及街区微改造、城市修补……一年多来,全区县级以上城市围绕宜居城市建设的90项基础指标(县级指标80项),迅速推进一个又一个改变城市的行动。

  2016年7月,全区城市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要建设绿色生态、开放创新、活力迸发、管理高效、桂风壮韵鲜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走符合城市发展规律、具有广西特色的城市发展道路。

  让城市融入自然,让绿色溢满城市,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一年多来,一座座生态宜居的城市让八桂大地更具魅力,也让壮乡儿女在家园建设中更有获得感。

  一张蓝图干到底

  让城市可持续发展

  1282.51公顷的鹿寨经济开发区,在建设前有数十块土地相互“打架”,同一地块会有基本农田、林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等多种“身份”。

  2015年12月以来,鹿寨推行“多规合一”试点,按照全县整体“一盘棋”思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三区三线”,正在绘制形成鹿寨县空间规划底图(2035年),为鹿寨县整体开发和保护绘制一张蓝图打下坚实基础。

  “多规合一”为柳州鹿寨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提供了有益探索。如今,鹿寨经济开发区已有超过100家企业进驻。

  规划是城市建设之本,也是城市建设的蓝图。“要不断提升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系统性、持续性和宜居性。”全区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完善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核心、以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城市规划体系,“决不能‘有权就任性、一任领导一任规划’。”

  一张基于新发展理念的蓝图干到底,发展线路图更清晰,城市发展更具活力。

  2017年,广西加快推进新一轮《广西城镇体系规划》和《广西沿边城镇群规划》编制,为优化全区城镇体系布局、指导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统筹重大设施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在科学规划的引领下,全区各市合理布局产城融合空间,不断加快城市新区建设:南宁市着力打造“一江两山”生态宜居格局,着力加强水城规划建设的优化与引导;柳州市坚持新区规划与新区发展战略相结合,落实产城融合目标;贺州市拟围绕构建“一主四副、两轴三区”的紧凑式空间发展结构,加快形成贺州城镇发展带,科学谋划城市“坐标体系”。

  凸显壮风桂韵

  让城市记得住乡愁

  “人的一生有两样东西不会忘却,那就是母亲的面孔和城市的面孔。”

  2016年的全区城市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借用土耳其著名诗人希克梅特的一句诗,寄托对广西城市设计工作的期望——结合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和山水特征,通过高水平的城市设计打造独具广西印记和民族风情的经典建筑、经典街道、经典景区,成为市民们永不忘却的记忆、割舍不断的乡愁。

  城市发展,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为打破千城一面的呆板,彰显城市特性,2016年以来,广西住建部门开展城市建筑风貌研究,提炼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中的空间脉络、传统文化、建筑符号等元素,挖掘民族文化,用多元化的城市风貌,留住城市特有的“基因”样貌。

  小坡檐、马头墙、花格窗,冬日的余晖下,桂林市漓江西岸,古老的靖江王府,静静伫立,韵味凸显。

  桂林是全国城市双修试点城市之一。2016年以来,桂林陆续启动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包括靖江王府在内,桂林对象山区、秀峰区等城区的14条老旧街区进行综合提升改造。通过对城市的修补,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城市特色风貌初显。

  北部湾畔,美丽的滨海城市北海,老城侧畔新城起,逐步形成北部湾广场商业中心圈、海上丝绸之路广场商业中心圈的南北双中心格局,成功保留了历史城区,在三面环海的半岛上建成了方格网的开放式格局,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滨海城市风貌。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广西通过总体城市设计,保护城市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总体格局,让城市与山水林田湖等绿色空间有机融合,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