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上思2017年招商引来投资额达67亿元

2018-01-10 15:45:32 | 来源:人民网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人民网上思1月10日电 只用短短59天,签约、立项、取得项目用地,一项投资2亿元的特色产业项目便落地,上演了一场“速度与激情”;只需一次企业代办服务,上思县的重点项目就能把所有部门的手续一次性办完,省时又省力,收获投资企业纷纷点赞;只要一次项目协调会,征地拆迁、光缆迁移、水电安装、进场道路建设等问题便得到解决,项目建设具体问题迎刃而解。

  这是2017年广西上思县全力以赴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生动写照。一年来,上思县全年策划包装项目50个,累计新增招商引资项目24个,总投资额达67亿元人民币。

  高位推动 招商蓝图渐次展开

  2017年初,随着新年的到来,上思招商引资进入新一轮征程。为推进招商引资换挡加速,上思县出台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对全年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研究和谋划,并及时召开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一把手”招商责任制。

  蓝图已经绘制好,全县上下按蓝图而动。上思县四家班子领导以及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小分队到北京、天津、山东、河南、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开展专项招商10余次,走访华润水泥广西大区总部、颐高集团、光明集团等大型企业40余家。通过层层抓落实,形成全县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大招商招大商的格局。

  全民招商 招商氛围热烈浓厚

  上思县党政主要领导用实际行动率先垂范,扬起了大帆;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投身具体实践,开足了马力。依托独特的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上思编印《投资指南》和《招商项目册》,使全县项目得到有效宣传推介;定期编发《招商简报》,并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动态,宣传典型事例进行正面鼓励;在各大交通路口树立宣传标语广告牌,营造了全民招商的火热氛围。上思招商引资、建设家乡的热情和诚意在客商中广为传递,吸引了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全国行业百强等100余批次客商到上思考察,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精准发力 产业招商组合出拳

  为使招商引资适应上思特点,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性,上思紧扣制糖、矿产建材、木材加工、肉牛加工、制药、旅游、农副产品等七大特色产业开展集群招商,打出了一套精准发力的“组合拳”。按照“抓大引强,集群发展”的思路,上思组建以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商专班,以“招商季”“精准招商百日行动”和“招商项目实施百日行动”为契机,乘势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瞄准该县产业链的薄弱环节,研究确定招商的主攻方向,通过深挖内生资源,依托县内的骨干企业进行定点式、跟进式、持续式的招商;借助东盟博览会、津洽会、农贸会等国内外系列平台进行宣传推介、开展节会招商。

  经过一步一个脚印的不懈奋斗,上思成功引进了广投、正邦、壮传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一批适合上思特点、支撑未来发展的项目,为该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引擎和动力。

  强化服务 与投资客商共赢未来

  为了让投资客商安心扎根,与上思人民携手合作共赢未来,上思秉承“亲商、爱商、护商”理念,实行“保姆式”服务,把为客商提供全过程服务、全领域服务、全天候服务融入日常工作思维之中。如专门为正邦生态养猪、广投文旅公司十万大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项目成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光缆迁移、水电安装、进场道路建设等具体问题。上思努力为广大客商创新创业营造最佳的投资环境,提供最优的服务保障,让他们感到舒心、安心、放心,在上思这片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热土上开创更大事业、实现更好发展。

  随着2018新年的到来,上思新一轮招商引资又在火热展开,上思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充满信心。(邓远菊、彭远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