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月7日电(记者曹祎铭)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日前中央下达2447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广西2018年外经贸发展。
根据计划,在本次下达的全部资金中,1亿元将用于促进加工贸易发展;9175万元将用于优化贸易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3000万元将用于提升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企业“走出去”;2000万元将用于促进扩大对外承包工程及境外投资;300万元将用于支持服务外包业务的培育和发展。
根据2018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模式,加工贸易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及境外投资项目采用项目法管理,中小项目和优化项目采用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方式管理,服务外包业务采用因素法管理方式。
据了解,对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的资金,自治区内各设区市将根据自治区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规定,落实责任主体,及时组织市本级和市管县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根据项目计划和下达资金文件及有关规定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专款专用。(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